【中国新闻网】“New Balance”一审获赔1080万元,“N”字母运动鞋之争沪上落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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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为“New balance”运功鞋 , 右图为纽巴伦运动鞋 。 (作者 浦东新区法院供图)
“N”字母运动鞋之争沪上落槌 “New Balance”一审获赔1080万元
中新网上海4月16日电(李姝徵陈卫锋)“New Balance”和“NEW·BARLUN”两个品牌 , 除了读音相似 , 两家运动鞋的两侧都使用了仅存在细微差别的大写字母“N” 。 为此 , 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伦公司)以纽巴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巴伦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 , 索赔3000万元(人民币 , 下同) 。
16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对这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纽巴伦公司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外 , 还需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80万元 。
浦东法院方面表示 , 作为各自装潢中最主要、最显著的部分 , 原告、被告使用的两个N标识均是大写英文字母N的视觉效果 。 在隔离比对的情况下 , 特别是鞋类商品作为大众消费品 , 消费者通常施以一般的注意力 , 两个标识在要素构成、视觉效果方面区别并不明显 , 其细微差别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 二者构成近似 。
法院认为 , 纽巴伦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 , 在明知原告的鞋两侧N字母装潢具有一定影响的情况下 , 仍然在其生产的同类商品的相同位置上使用近似标识 , 其攀附原告商誉、造成市场混淆的主观过错明显 , 客观上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 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外 , 纽巴伦公司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原告实际损失及纽巴伦公司获利数额均不能确定 , 但现有证据证明原告的损失超过了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0万元 , 法院综合原告鞋两侧N字母装潢知名度较高以及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间较长、范围较广、主观过错较为明显等因素 , 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1000万元 , 并对8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予以全额支持 。
【【中国新闻网】“New Balance”一审获赔1080万元,“N”字母运动鞋之争沪上落槌】据此 , 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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