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史人■清朝史话:为了改善灾后的生产条件,清朝政府会兴建哪些工程?


清朝时期 , 在每次的灾害之后 , 清朝朝廷首要的救济措施都是一些救急性的权宜之计 , 其目的是帮助受灾人口在不过度降低生产潜力的情况下度过危机 。 或者更明白地说 , 是要保证灾区的经济状况尽可能接近灾前的基础 。 还可以用当时的话来说 , 即尽量缩短由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经济危机的持续时间 。 那么 , 为了改善灾后的生产条件 , 清朝政府会兴建哪些工程?

搞史人■清朝史话:为了改善灾后的生产条件,清朝政府会兴建哪些工程?
本文插图

图1:李光地画像示意图
官方采取"教授"式的和强有力的干预措施的最必要的、很可能要经过长期过程才能见效的领域是水的治理 。 许多作者都认为 , "兴水利"比政府仓储更加重要 。 例如李光地(1642年—1718年) , 他要求直隶地方官对当地山川河流地形进行全面勘查 , 了解哪些地方可以因地制宜修筑河渠、堤坝、凿井 , 等等 , 即那些能够真正提高生产力的基础设施 。
不久之后的1726—1730年间 , 在雍正皇帝的兄弟胤祥亲王的监督下 , 在直隶实施了一项系统的治水和灌溉工程建设规划 。 据称这一项目的结果是将57.5万亩原来的旱田改造为水田 。 但是 , 这一工程遇到了许多困难 , 而随着胤祥和雍正皇帝先后去世(分别于1730年和1735年) , 这一工程看来也寿终正寝了 。
另一位主张水利工程建设是优于粮食储备的一项长期性政策的官员是晏斯盛 。 1739年 , 他提出一个详细计划 , 要求全面检修安徽北部地区的水利系统 , 该地区经常同时受到淮河和长江洪水泛滥的影响 , 黄河水患也间接地影响到这里 。 这项计划要求由政府发银兴工 , 开筑陂塘坝堰 , 并修治那些久经湮废的水利设施 。

搞史人■清朝史话:为了改善灾后的生产条件,清朝政府会兴建哪些工程?
本文插图

图2:朝廷库银示意图
江苏北部地区(淮安、扬州等府)是另一个经常遭受淮河、运河、长江洪水泛滥威胁的地区 , 这一地区显然在几年之前已经由政府组织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 , 因为政府曾发放大量库银 , 并派出了许多有经验的官员来督理这些工程的修建 。
与之相关的另一更为经常谈到的思想是 , 公共工程可以为那些没有固定职业的人口提供一个谋生机会 , 这些人包括常年靠农业"佣工度日"的人 , 也包括那些从事非农职业的人口 。 我们知道 , 这些人口不包括在法定的赈济范围内 , 他们只能在扩大的附加人口内领取赈济 , 或者是通过民间"粥厂"赈济 。
这种补充手段并不排除利用公共工程帮助真正的灾民 。 这类工程主要是在春季缺粮的时候举行 , 即赈济结束和夏粮收获之间的几个月;但官府允许灾民在赈济结束前 , 既领取赈粮 , 又可赴工谋食 。

搞史人■清朝史话:为了改善灾后的生产条件,清朝政府会兴建哪些工程?
本文插图

图3:清朝水利工程示意图
按照18世纪的规定 , 每个省都应勘查并制定出应兴工程的规划 , 区分缓急次序 , 报请审批 , 以便在发生灾荒时 , 可以迅速开工 , 不至于拖延 。 据《荒政琐言》记载 , 预算银在1000两以上的工程应留待水旱灾害之年兴办 。 在各类工程中 , 又以水利工程为优先 , 因为它们在抵御自然灾害中具有关键作用 , 这些工程包括修筑堤坝、疏浚河道沟渠和修筑灌溉工程 。
这类工程还有一个好处 , 即工多料少 , 既可利用大量无特殊技能的劳动力 , 又节省经费开支 。 政府有时也会兴办一些与农业基础设施无关的"专项"工程 , 如城墙、官署 , 等等 。 例如 , 在直隶 , 1744年春的"以工代赈"是修筑景州、沧州的两段坍塌城墙 , 其中景州工程需银3.4万两 , 动用的是该省库银 。
改善交通状况是与"人民福利"更直接有关的又一类工程 , 也同样受到了高度重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