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撒”:元代保障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后 , 为了巩固统治秩序 , 颁布了许多法令 。这些法令在蒙语中称为“札撒” 。成吉思汗的“札撒”对后代影响很大 , 已经失传 , 但在各种史籍中有一些片断的记载 。这些片断记载中关于军事方面的有:每个万户、千户、百户都应随时作好准备 , 一旦命令下达 , 立刻出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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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颁布“札撒”图
在作战时 , 如果一甲中有人逃跑 , 同甲的其他人将判死刑;如果一甲中有人奋勇前进 , 其他人不眼着前进 , 也要处死;如果一甲中有人被俘 , 其他人不去援救 , 这些人亦将处死 。作战时 , 不听从命令的 , “虽贵必诛” 。凡是敢于抵抗的城市、乡村 , 一旦攻克后 , 全体居民“皆诛之”只有工匠得免 , 等等 。这些法令对于蒙古军队的战斗力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蒙元“札撒”的特点
忽必烈称帝后 , 广泛采用“汉法” 。军队的体制进行了改革 , “札撒”(军事法)的内容适应这种改革的需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忽必烈一朝颁布了许多军事法令和法规 , 以后的继承者又陆续有所补充、修正 。总的说来 , 有元一代的军事法 , 既保存了相当多的蒙古传统 , 又吸收了前代封建王朝的许多原则 , 形成一种混合的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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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皇帝下达命令图
?元代中期 , 皇帝下令编纂一部政书 , 名叫《经世大典》 , 实际上是元代各种典章制度的资料汇编 。其中《宪典》部分 , 辑集整理了有关刑法的资料 。《宪典》又分若干篇 , 内有《军律》一篇 , 即军法 。此外 , 在《职制》篇中 , 有不少关于军官的法令条文 。
元代中期另一部官修政书《大元通制》 , 其中的《条格》部分内有《军防》一卷 , 也辑集了若干军事法规 。在其他文献中 , 也有关于军事法的记载 。从有关文献看来 , 元代的“札撒”(军事法)的特点是 , 特别重视:军人的服役办法 , 军队的纪律 , 军官的职责和奖惩 , “札撒”(军事法)的执行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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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蒙元对逃服兵役的处理办法
元朝的法律规定 , 对于逃服兵役者严加惩罚 。军户申告贫乏要求免役 , 必须经所在官府核实 , 如果情节虚假 , 就要由监察部门加以追究 。军户贫乏已经得到“存恤”(免役数年)之后仍然逃避服役的 , 要杖八十七 , 发遣当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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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逃兵图
防戍军人于屯驻的地方逃走 , 杖一百七 , 再犯就要处死 。如果指派出征时逃避 , 就要斩首示众 。军人服役 , 必须“正身当军” , 不能雇人顶替(少数有特殊情况的例外) 。统军官吏接受贿赂纵容军人私自替代或逃役者 , 轻则降职 , 重则除名 。三、蒙元对军队纪律的保证措施
元朝为了保证军队的纪律 , 在军纪方面也采取了严格的规定 。如:(1)群众纪律 。在蒙古国时期 , 军队出征时 , 携掠人口财物 , 是得到允许和鼓励的 , 任意杀人也被认为是正常的现象 。军队的给养 , 主要也靠掳掠来解决 。这种情况 , 后来有很大的改变 。军队征伐时“掳掠良民”的行为 , “严行禁止” 。在各处镇守的军队 , 自立营所 , 不许无故到百姓家中;凡是勒索酒食和放纵牲畜践踏咀食田禾的 , 罪及主将 。军队无论屯驻或出征 , 都由政府供应粮食 , 不许扰害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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