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多找一万块,到底谁应该对此负责

说好了的“钱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呢?银行给少了就能用这句,银行给多了那就变成储户不还钱就是犯罪了……霸王条款的典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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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找一万块是银行的责任,如果对你造成损失你可以告银行;如果你不肯还是你的责任,银行也可以据此对你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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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多给了1万元是业务操作不当,当是这不能成为客户将1万元占为己有的理由。打个比方好了,你家邻居出门时,钥匙忘在门上没拔,门还敞着,难道你可以进去随便拿东西了吗。新闻也说了,法院判的是客户不当得利,应当归还。一码归一码,分分清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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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银行可以主张客户返还一万元,即便银行疏忽了多给了,客户也不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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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多给储户一万,属操作不当,柜台经验看来,不能追回算重大差错,一般都是柜员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差错款项一定要追回的,一般最迟当日轧帐能够发现账实不符,录像监控有证据证明确实为多付,一定会想办法联系客户,如果不能联系,会采取报警。柜员多付,有证据表明不当得利,储户有义务返还。当然,柜员或网点会道歉并支付误工交通等补偿。如发现无法追回,柜员要自己赔偿。ps。当储户发现少付、或疑似假币流出都可以向银行求证的,银行一般都会给客户回复实际情况的。并不是说银行少付就对储户不负责,多付就要向储户负责。柜员都要求账实相符,长短款1元以上误差肯定都是要查找原因的,少付也都会还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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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多找的钱,储户有义务归还,经劝告态度强硬不归还的,要担负刑事责任,倒霉的话银行还会让你承担孽息部分。朋友是柜员,她表示如果额度较少,晚上结算的时候通常认倒霉自己贴钱进去,但是额度较大的肯定是要追回的。所以别抱侥幸心理,还会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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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包烟多给了老大爷一万 到底是谁的责任?你坐公交车多付了售票员一万 到底是谁的责任?衣服穿的少上路被强奸了是谁的责任 家里门开着小偷进来了是谁的责任?那么真的问题来了 银行多给了客户一万 到底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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