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仲兵:《外国人永居条例》应秉承本地优先原则

作者:金仲兵《财新网》2月27日 , 司法部官网公布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国绿卡”拟降低申领门槛引发关注 。 取消永久居留证 , 改之禁永久居留权 。司法部将意见稿全文公布 ,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 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 提高立法质量 。专家认为 , 以前相关政策相对笼统、甚至是内部掌握 , 征求意见稿是为未来《移民法》出台做前期准备和铺垫 。笔者认为 , 如基于国际和平发展、平等交流的目的 , 应注意如下问题:一、立法背景和原则:本次新推《永居条例》 , 立法背景很不和谐 , 必然引起民众关注和担心 。事例有三:首先 , 有专家称洋留学生每人每年十万元的奖学金并不多 。其次 , 还有人提出“以移民补生育”的计生派观点 , 提出低门槛和无条件吸引移民 。其三 , 外国留学生在我国已享受的“学伴制”及各种高额补贴 , 坐实了以学代工 , 以学计酬 , 以学寻伴等种种超国民待遇 , 加之对其违法行为往往采取法外开恩的差异化执法 , 无异于在本显不公的社会生态伤口上撒盐 。这些不顾纳税人利益和本土公民权益受损 , 甚至引狼入室的拙劣事例 , 无不剌激国民本已压抑的不满情绪 , 故《永居条例》意见稿出台第一时间即引起民众警惕 。从国际交往和社会发展的善意角度看 , 吸引国外人才 , 实现正常移民和管理 , 立法确有必要 , 也将有法可依 。不过 , 鉴于上述恶例 , 在立法原则上当必须抛弃、走出长期舆论宣传所形成的彩幻迷雾 , 必须科学理性 , 事实求是 , 必须从百年大计着眼 , 必须符合国际相关法律的基本逻辑和理念 , 必须真诚征求并接受民意 , 这对防止立法和执行失据大有裨益 。可喜的是 , 除个别专家的另类观点外 , 从保守主义者到自由主义者 , 在这一事件上似乎终于有了高度共识 。二、移民人才观:走出见木不见林的迷失仍从善意的引进人才角度分析 , 《永居条例》的原始动机无非是全球人才竞争下的人才政策的法律化 。 那么 , 未来要引入的人才是发达国家的自由主义者、科技人才、劳工 , 还是尽享嗟来之食的亚非拉座上宾?照单全收 , 还是择优接纳?人往高处走 , 水往低处流 , 人才亦然 。 鉴于我国社会现状 , 想大规模吸引发达国家人才归化 , 尚有难度 。 如果将目光放在相对后发国家 , 却恰与多年来的外援战略形成重叠 。 -如何区分人才与援外 , 目前未知 , 但将来应有明确区分方案 。如果引外人才多出自后发国家 , 则其人才辨识也存在难度 。 以当前的外国留学生模式为例 , 一是将来是否成为人才 , 二是是否为我所用 , 都未可知 。 三是成本之大 , 恶名之盛 , 说明“外引内培”方针已走上死路 , 已到了改弦更张之际 。在发达国家现成人才引而难得 , 后发国家抽象人才培而不定的前提下 , 如此曲线人才战略 , 何如回归、着眼本土人才培养?首先 , 善待自家之民 , 特别要善待国内既有人才 , 走出见林不见木、舍近求远的自我迷失和祟洋心理 。其次 , 以制度创新驱动社会进步 , 保证人才不流失同时 , 也能保证技术和资本不流失 , 进而保住基本盘 。 其间 , 外族有高才 , 引进为我所用 。 余者 , 拒之 。其三 , 磨刀不误砍柴功 。 当法治清明 , 经济有序 , 民众安全之后 , 植得梧桐树 , 自有凤凰来 。 那时 , 世界人才必越陌度阡 , 四海来朝 。人才也是人 , 是人就向往自由、公平、理性、良善和契约 , 人才更是如此 。 如何善待一个个尚是普通人的马云们和盖茨们 , 将决定人才战略的成败 。三、人才国家观:利我 , 还是利它?1、求其次 , 可得否?既然涉及国与国之事 , 即必然涉及民族国家阶段的国家功能和定位:对内民主、包容和安全 , 对外则规则、互利和自私 , 即本土优先 。在民族国家视角下 , 保持本土故民优先、外来移民次之的差序格局 , 既是与国内现有城乡、区域、阶层、职业等差序格局的现实进行对等呼应 , 也是体现爱己民超乎爱移民的国家本位 。 所以 , 在《永居条例》中应该加上“同等条件下本国民优先”的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 , 本土优先原则是民族国家时代的主流价值 , 这与国内的不分国家、政府、人民的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认知是两个问题 , 两回事儿 。鉴于一贯的国际主义惯性一时难改 , 争当“一等人”不可得 , 于是有网友指出不如退求其次:将现有洋人待遇对国人推而广之 , 实现普惠和中洋平等 , “跟着洋人 , 雨露均沾” 。 说实话 , 这一结果虽涉嫌委身洋奴 , 但现实如此 , 得来也是一大美事 , 并且 , 也是一朝功德 。2、国家利它主义 , 是否有损国家利益?修身、齐家、济天下 , 既适用于个人 , 也适用于国家 。 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 , 自家日子过好了再帮别人 , 为时不晚 , 也才可行 , 不但没有道德缺失 , 反会受到尊重 。众所周知 , 2020年是我国全民脱贫的攻艰年 , 达成目标压力极大 。 当下要务是加速实现内部种群平等和藏富于民 。 令人垂泪的是 , 疫情之下 , 河南某地一小学生因为手机紧缺无法上网课而服毒自杀 , 此恶性事件更体现出“自扫门前雪”并“让自身先硬起来”的迫切性 。可见 , 《永居条例》决不能透支国际义务和大国责任 , 切莫超越国家主义本位 。 历史将证明 , 放弃善待故土之民而优待它乡之客 , 这种华而不实的中华传统并不适用于外族 。 如若反之 , 另一只手恰恰会制造新的本土人道灾难 , 救人不成反累人 。放眼世界 , 欧盟低门槛大量引入移民 , 已引发英国脱欧 , 并出现多起恶性失控事件 。 欧洲的异化将继续深入 。 另一端 , 好在日本从未放松 , 美国也以美墨边界墙为标志 , 已及时制止移民对本土的无序冲击 。四、补充两个题外话:1、对现有国际秩序 , 是融入、利用 , 还是另起炉灶 , 不惜代价对抗到底?这是一个具有高度民族主义情绪的话题 , 争议颇大 。 若有重塑国际政经新秩序的想法和冲动 , 不妨暂缓 。2、谨防借援外之名行贪腐和外移之实 。3、对此两点 , 《永居条例》也应有所考虑并回应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星期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