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自然法:法律哲学导论》第二章( 二 )

【书摘】《自然法:法律哲学导论》第二章

《自然法:法律哲学导论》 登特列夫 著; 李日章、梁捷、王利 译; 新星出版社;2008-6-1 。 作者简介 登特列夫(Alexander Passerin d’Entrèves , 1902-1985) 出生于英国 。 生前是意大利都灵大学的政治理论教授 。 登特列夫是意大利著名自然法学家 , 现代自然法复兴运动的代表人物 。 他试图超越流行的法律实证主义范式和新托马斯主义范式 , 以批评和包容的态度来审视自然法遗产 , 理清其中的纠葛 , 从而为自然法提供一种全新的辩护 。 他坚信尽管自然法有很多歧异的解释 , 但是它完备地提供了法律的道德基础 , 这点对于现代法律至关重要 。 登特列夫的工作直接影响了哈特、芬尼斯、拉兹、德沃金等学者 , 使得自然法重新进入主流的法哲学和政治哲学研究 。 本书初版于1951年 ,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考验 , 已经成为自然法领域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 译者简介 李日章 , 1938年出生 , 台湾大学哲学系、哲研所毕业 。 历任台大、世新、静宜等校教职 , 曾在书局、报社工作 , 由台大哲学系退休 。 著有《庄子逍遥境的里与外》、《佛学与当代自然观》、《儒家在历史上的双重角色》等 。 主要译著另有《西方近代思想史》、《启蒙运动的哲学》、《穆勒的社会政治思想》等 。 梁捷 , 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 王利 ,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助理研究员 ,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 。

【书摘】《自然法:法律哲学导论》第二章

“自然法”的观念 , 在西方已有两千年的历史了 。 在这漫长的过程中 , 这个观念历经演变 , 时隐时彰 , 但始终是西方思想的一支主流 , 对政治、法律、哲学、宗教、伦理各个领域 , 有历久弥新的影响 。 本书是英语世界中讨论“自然法”的经典著作 。 凡对西方思想之本源及政治理论、法律理论有兴趣的人 , 都不可错过此书 。 --- 以上仅供参考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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