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受雇打包邮寄"气瓶"月余 被判买卖枪支获刑8年( 二 )

2018年6月1日 , 平顶山警方以涉嫌犯非法买卖枪支罪 , 将兰某云和王永抓获 , 并在兰某云商铺内查获气瓶315个 , 气门189个 。 2019年3月29日 , 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兰某云、王永均被以犯非法买卖枪支罪 ,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8年 。

王永不服 , 提出上诉 , 他在上诉书中写道 , 他对销售产品的认证定性完全不知 , 自己也是受害者 。 王永的二审律师、律师程广鑫告诉澎湃新闻 , 枪支散件必须具备专门性 , 王永涉案的通用性气瓶、恒压阀系普通企业所生产 , 不属于枪支散件 。 此外 , 程广鑫还指出 , 该案的关键定罪证据鉴定意见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 。

2019年6月20日 , 澎湃新闻致电本案二审法官、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何玮 , 他表示已经知晓王永及其代理人所反映的情况 , 鉴于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 具体情况暂不方便透露 。 何玮称 , 王永代理律师要求对物证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暂时未有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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