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特等奖是“带薪休假1年”! 看到有效期才知哪有那么好的事( 三 )


  多个权威机构的调查数据印证了上述个案:人社部每年开展的60个城市调查显示,有超过半数的职工享受了带薪年休假,且休假职工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但总体来看,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还不理想,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实行带薪年休假。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对2552名在业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0.1%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带薪年休假。《中国青年报》下属的社会调查中心曾经做过一份针对4325人进行的社会调查,50.4%的受访对象表示,所在单位从不实行带薪休假。数据也显示,落实带薪年休假比较好的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
  带薪休假为何遭遇落地难?不休没补偿、跨年自动清零、年假被指定或冲抵、跳槽后年假缩水,这些潜规则印证着带薪年假落实不理想的现实。企业不让员工休年假,很多人由于工作繁忙、竞争压力等原因也自愿不休年假。根据规定,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以获得三倍日工资的补偿。据天府早报,周冬平律师指出,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员工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条例还规定不享受年休假的特殊情形,如有寒暑假的、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等。那么,年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安排呢?周冬平律师说,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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