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杭州司机发帖:人可能要死,我会不会坐牢?( 二 )
至于楼主这句话“虽然老头有错 , 但是法律应该总是同情弱者 , 4轮的追尾2轮的 , 4轮的责任肯定多的 。 ”是绝对错误的理解 , 这是非常不负责的说法 。 法律只保护遵守法律的人 , 千万不要擅作主张去赔什么钱 , 认什么责任 , 这样的行为会给自己后续带来很多麻烦 。 没有保险公司认同的情况下 , 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 已经垫付出去的2万元 , 暂且不管它 。 最好是请律师 , 如果不愿意花这个钱 , 就让家里比较理性和懂法的人出面处理 。
陆欣伟律师(泰正律师事务所) 也表示同意钱律师观点 , 肇事司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或承担事故责任比例 , 需以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 若交警判定司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 司机会有刑事责任 。 若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 , 司机无刑事责任 。 民事赔偿责任 , 先赔交强险再赔商业险 , 在买够商业三责险的情况 , 全部或至少绝大部分会由保险公司承担 。
评论区 , 绝大多数网友的意见都是:等定责 , 找律师 , 不要垫付 , 保护好个人信息 , 相信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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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多看点
“行人/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 机动车理应承担全部/大部分责任“ 这一想法已然是误区 。 从一些实际案例中可以窥探出不少变化 。
2018年3月31日 , 浙江温州 , 一辆货车在高架桥上行驶时 , 与一辆逆行电动车迎面相撞 , 电动车上两人被撞飞 , 驾驶人死亡 , 另一人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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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调查发现 , 电动车上二人未戴安全头盔 , 且均喝了酒 , 其中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15mg/100ml 。 此外 , 经第三方鉴定 , 涉事电动车超标 , 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即机动车) , 但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同时调查还确认:货车驾驶人不存在酒驾、超速等行为 , 事故发生时也采取了打方向和踩刹车等合理的规避措施 , 在该事故中没有过错 。 最终 , 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
“弱势群体”的说法显然已经站不住脚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谁都不能任性 , “我弱我有理”也不能成为挡箭牌 。
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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