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休息时间做为奖励发放给员工吗

可以把休息时间做为奖励发放给员工,前提是合法、合理,能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
根据描述可知这个公司已经违法了,因为国家规定应该每周工作44小时。
其次,考核是否合理,如果完全是老板一人判定,就失去了考核与奖励的公平性了。
本来利用这种无形但有价值的资源激励员工是一件好事,但是显然是老板没有管理经验,弄巧成拙了。
建议:
1、如果是大公司应该有量化或者贡献度为标准。
【可以把休息时间做为奖励发放给员工吗】 2、如果确实是小公司,那么也可以在员工之间投票决定。虽然也不太科学,但毕竟比老板的一言堂要好的多,毕竟公道自在人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网友
首先,这个考核奖励方式太粗放,不严谨;其次激励措施得不到大家认可的,不能激发大家积极性的不叫激励或奖励措施;第三,这与老板个人的领导方式、做事风格、公平公正性有关,说明平日员工并不认可老板的很多做法,企业文化就是老板文化,员工抗拒某件事,只是通过这件事对老板表达不满、进行发泄而已,重要的是老板行事方式、风格的改变。古人有云:领导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令而不行;就是这个道理。

■网友
项目比较紧 大家这周都辛苦点抓紧了 完成目标我们周六都好好休息休息
■网友
休息作为奖励来发放本身没有问题,不少企业有发放带薪度假的奖励。
那位老板为了面子忘了 里子,即激励的目的是什么。所以不会有好的结果,和是否拿休息时间来奖励这一手法没有任何关系。
另外,看到上面有人再说劳动法云云,建议不要去考虑,对有些行业,周六加班是行规,想有被剥削的权利,行规必须遵守。好好积累,找个自己理想的企业才是正事。

■网友
泻药。有两个问题。1,如果一种激励行为没有得到被管理群体的认可时,它不但起不到激励作用,还会起到反作用。至于为什么没得到认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只言片语的描述来看,是激励的公平性没有得到认可。评判必须具备客观性,而非主观性。比如:大家都用打卡机打卡,考勤数据是客观的,大家都能接受,能取得一致性的意见。但如果,仅仅凭主观性来评判员工的表现好坏,即使管理者是公平的,也很难在被管理者群体中取得一致意见。比如:程序员会认为UI的工作太简单,很容易就能做好。另一个产品经理可能偶尔看到这个UI上班时看了一小会漫画,而没被管理者发现,因此认为管理者的主观评判根本不准确(尽管这个UI实际综合表现确实比这个产品经理优秀)。所以,量化标准是评判的重要因素,没有量化,评判是失败的,激励也是失败的。2,用『周末休息』这种激励方式不合适。首先,国家法律规定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在中国的大环境下,如果大家都一样超时工作,也没问题,但有人超时有人不超,那就一定会产生心理不平衡,中国人典型的不患贫而患不均。其次,创业公司本来人数少,大家是一个团体,应该讲究团队作战,团结精神,这种让部分人休息部分人工作,是割裂团队的行为,很容易产生不好的气氛,不知道这领导怎么想的。
■网友
泻药,无量化考核,而是主观评定,本身就是错误的,很容易让人觉得不够公平,说句再狠点的,如果我有这样的领导的话,第一时间就是辞职。其次,给好员工金钱奖励其实还好,给了就给了,但别人还在工作而某个人不来上班这就会很敏感了,心理上很难接受。还有,一共就十个人,这点意见老板都不肯听,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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