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结识女子,男子半夜潜入出租屋偷窥被判拘役五个月

想结识女子 , 广东一男子半夜进入女子的住房 , 并在床边偷窥女子的容貌 , 后被女子察觉 。 该男子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 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
11月13日 ,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披露了这一案件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顺德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处了解到 , 在此案中 , 未发现该男子有盗窃行为 。
据顺德区检察院介绍 , 今年7月1日凌晨2时许 , 居住在顺德区龙江的女子欧某某独自一人在出租屋内睡觉 , 突然听见室内有异响 , 开灯后发现一名陌生男子正蹲在床尾看着她 。 欧某某大惊失色 , 马上跑到阳台 , 以跳楼为要挟喝令该男子不要靠近她并离开房间 。
【为结识女子,男子半夜潜入出租屋偷窥被判拘役五个月】该男子离开后 , 欧某某报警 , 男子也打电话自动投案 。 随后 , 民警在案发物业内抓获该男子 。
该男子名叫汪某某 , 其供述称 , 他和被害人欧某某租住在同一楼层 , 偶然发现他所持307房的钥匙可以打开同一楼层302房的门锁 , 便趁被害人不在家时 , 连续两晚用钥匙打开302房间的大门 , 入内查看欧某某的物品和照片 , 并产生了结识念头 。
案发当晚 , 汪某某打开302门锁后 , 发现欧某某在房间内睡觉 , 因想看清楚其真人相貌 , 无意中发出了声响 , 最终被欧某某察觉 。
顺德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 , 汪某某未经被害人同意 , 多次用自己的房门钥匙打开被害人租住的302房房门 , 翻看房间内物品 , 窥看被害人日记和照片 , 又因对被害人产生好感 , 第三次开门发现被害人在房间内睡觉时 , 更是走近被害人床边欲偷窥其容貌 , 直到被害人被惊醒后责令其离开才离去 。 汪某某的行为恶劣 , 对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 且被害人所居住的出租房有独立的卫生间、卧室 , 为被害人长期租住作为日常生活起居的地方 , 房门有锁与外界隔绝 , 具有住宅的场所性和功能性特征 。 故汪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 顺德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公诉 。
因被告人汪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属于自首 , 并自愿认罪认罚 , 今年10月22日 , 顺德区法院采纳了检方的量刑建议 , 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拘役五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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