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非法吸收资金超187亿元,“蛙宝”案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10月9日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孙文、高宇星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 , 被告人孙文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千万元 , 被告人高宇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 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千万元;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 , 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二被告人继续退赔 。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资金超187亿元,“蛙宝”案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经审理查明 , 2013年3月 , 被告人高宇星、孙文等人商议成立了江苏维纳达公司非法集资 , 高宇星让孙文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技术和日常管理,高宇星支付公司初期运营费用 。 公司成立后 , 被告人孙文招聘徐沛、余磊(均另案处理)等技术人员 , 设计“蛙宝网”等互联网平台 , 在网上宣称以玩游戏可获月收益率1.5%-5%左右的高额回报为诱饵 , 隐瞒集资款主要用于以新还旧等具体用途、夸大对外投资途径与盈利状况等 , 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 , 在线上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 2016年5月后 , 被告人高宇星拒不与被告人孙文联系 , 孙文为维持公司运转 , 除将少数集资款用于经营、投资外 , 继续通过“蛙宝网”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并定期举办“签到收益翻倍赚”等活动 , 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 , 持续进行非法集资 。 经审计 , 至2018年1月3日共向28694人非法吸收资金超187亿元 , 共有11841人共计25亿元本金未兑付 。 案发后 , 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江苏维纳达公司等多个账户 , 查封若干房产、土地、车辆等资产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孙文、高宇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 孙文有坦白情节 , 依法从轻处罚 。 鉴于本案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数额特别巨大 ,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 , 本案财产刑执行时 , 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优先于财产刑的执行 。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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