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xx地标”……下月起,长沙建筑物、住宅区命名,这些词不得使用!( 二 )


其中 , " 大厦 "" 大楼 " 是指 12 层以上高层和大型独栋(含裙楼)建筑物 。 " 花园 "" 花苑 "" 山庄 " 是指绿地率不低于 40% 的建筑物(群)且山庄必须依山而建 , 以低层建筑为主的低密度住宅区 。 广场指有宽阔的公共场地 , 占地面积在 2 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 , 室外整块公共活动场地在 2000 平方米以上 ( 不包括停车场和消防通道 ), 并具有商用、办公、娱乐、居住等多功能、综合性大型建筑物 ( 群 )。
此外 , " 中心 " 是指占地面积在 1.5 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 , 以某一专项功能为主的非纯居住性质的建筑物(群) 。 " 城 " 是指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 , 占地面积在 30 万平方米以上 , 具有居住、商用、办公、娱乐等多功能的大型建筑群 。 " 苑 "" 园 " 主要指从事文化、艺术、科技等活动较集中的建筑群体或花草林木面积较大的居民住宅区 。 " 小区 " 是指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用地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 , 所建住宅楼不少于 10 栋的大型居民住宅区 。 " 公寓 "" 新寓 " 则用以命名高层住宅楼或多栋住宅楼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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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和建筑物命名 , 应提交下列资料:
1、长沙市住宅区和建筑物命名申请表和申请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3、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4、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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