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电鱼炸鱼毒鱼不适用缓刑 江苏高院发布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审理指南 至少拘役四个月


江苏省高院8月3日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审理指南》 ,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活动 。 指南从犯罪情形和量刑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 明确 ,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非法捕捞犯罪 , 量刑起点为拘役4个月 。 使用大型电鱼设备、毒鱼、炸鱼等方法 , 或者使用绝户网、底拖网等灭绝式工具非法捕捞的不适用缓刑 。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杨尔希、杨帆报道)
【『捕捞』电鱼炸鱼毒鱼不适用缓刑 江苏高院发布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审理指南 至少拘役四个月】(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 , 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