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在法院殴打儿媳妇替孙子“出气” 法院:拘留15天
【婆婆在法院殴打儿媳妇替孙子“出气” 法院:拘留15天】5月6日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从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获悉 , 近日 , 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马街中心法庭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的过程中 , 婆婆谢某因为儿媳长期不抚养其孙子 , 竟然替孙子“出气” , 在法院殴打儿媳徐某 。 法院干警急忙上前劝阻 , 并将其控制 , 罗平法院当即决定对谢某拘留15日 。 但由于在疫情期间 , 谢某被暂缓执行拘留措施 , 待疫情稳定后 , 将依法对其执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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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徐某与被告李某于2008年4月8日登记结婚 , 婚后于同年11月27日生育长子 , 次年生育次子 。 但原告徐某与被告李某在外务工期间 , 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 。 随后 , 原告徐某于2019年年初到罗平法院起诉离婚 , 后经调解 , 双方和好 。 时隔一年 , 原告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 , 再次到罗平法院起诉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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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马街法庭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 , 无奈双方去意已决 , 已无和好可能 , 最终原告徐某与被告李某自愿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了调解协议 。 但是 , 就在制作民事调解书的过程中 , 被告李某的母亲谢某不但不同意此调解协议 , 还因为原告徐某长期不抚养其孙子 , 趁工作人员不备时殴打徐某 , 干警急忙上前进行劝阻 , 并控制谢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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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过调取监控录像 , 对事件的经过进行调查后 , 认为谢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四款规定 , 即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 , 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遂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王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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