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南京发布第16号通告:境外来宁返宁人员违反防疫规定一律依法严处( 二 )


15 。 对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入境来宁人员情况 , 或工作责任不落实 , 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所在街道、社区(村) , 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
对违反涉外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形 , 广大市民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 咨询、举报电话:025-68787300、68787321 。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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