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一男子屡屡家暴终获刑

中新网福建上杭3月10日电 (陈立烽 罗小丽)俗话说 , 相爱容易相守难 。 很多感情一开始是甜蜜的 , 走着走着就变成了“相爱相杀” , 甚至演变成暴力行为 。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10日披露 , 该院审结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 对家暴打伤前妻的被告人熊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
据了解 , 2019年9月16日凌晨 , 被告人熊某在家中二楼与其前妻小英(化名)发生争吵 , 进而引发肢体冲突 , 熊某对小英拳打脚踢 , 致小英右胸第10、11根肋骨骨折 。
经鉴定 , 小英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 案发后 , 熊某将小英送往医院救治 , 后取得小英的谅解;熊某接到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 , 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一男子屡屡家暴终获刑】其实 , 这样的冲突已经不是第一次.2012年8月27日 , 熊某因琐事殴打小英 , 后经县公安局治安调解处理;2016年9月28日 , 又因琐事殴打小英致其轻伤二级 , 后县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18年7月22日 , 又因殴打小英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二日;2019年3月16日 , 因拉扯小英头发致其摔倒受伤 , 经县公安局治安调解处理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熊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 , 致一人轻伤 , 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 案发后 , 被告人熊某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 , 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是自首 , 且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 。 被告人熊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 可酌情从轻处罚 。 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
法官提示 ,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 发生矛盾纠纷要冷静处理 , 别一言不合就动手 , “打输住院 , 打赢坐牢” , 伤人伤情失自由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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