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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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内容导航:
  • 物业法律法规有哪些?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 鞍山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补充规定
  • 服务类招标的有关规定
  • 购房合同上的物业和交房的物业不一样,以哪个为准?
Q1:物业法律法规有哪些?
有《房屋维修管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 。
1、《房屋维修管理》,包括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维修计划管理、房屋维修质量管理、房屋维修工程预算管理、房屋维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房屋维修成本管理、房屋维修要素管理、房屋维修施工项目管理和房屋维修施工监理等内容 。
2、《物业管理条例》,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及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 。
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 。
5、《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 。

Q2: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早在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初期就被引入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之中,且已收到良好的效果,现今,许多房地产开发商越来越重视与物业管理企业间的前期合作,也为日后物业的售后服务与长效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然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又有什么办法呢?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
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
第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
第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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