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潜在问题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 三 )


第四,压实责任 。中介组织的勤勉尽责是注册制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我们在要求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的同时,要求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合规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实和说明,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核查,切实发挥“把关人”的作用 。日前,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保荐机构把关不严的问题,上交所已约谈相关保荐机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 。中介机构违反本所业务规则的,我们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后续,我们还将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 。
发行人和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收到本所第一份问询函后,应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核实,及时回复,并对招股说明书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和更新披露,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
问题4 。发行人对第一次询价的回复如何?接下来如何进行第二轮询价?
答:截至4月23日下午,已有3家企业提交了第一份询价回复,其他企业的询价回复正在进行中 。一般来说,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询价问题较为关注,均逐一进行比较和回应,形成独立的可公开获取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同步对招股说明书进行相应的补充、删减和调整;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也按要求出具了专项报告 。我们将抓紧时间对提交和披露的回复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回复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充分性 。在此基础上,开始第二轮询价 。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科技创新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询价回函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发行人应当保证回函真实、准确、完整 。本所高度关注询答质量,及时向市场公开询答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在此,对准备回复的各方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
首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应按要求给予针对性的回应 。问询回复应围绕问询问题,有的放矢,提高针对性,避免答非所问或避重就轻,防止“挤牙膏式”或“突破式”信息泄露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应结合回复内容对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删除冗余,消除矛盾,删除宣传用语,增强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
第二,中介机构要切实把关到位 。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切实承担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核查责任,通过实施适当的核查方法、范围和程序,对询价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审慎、客观地得出核查结论,并按要求严格执行核心程序,提高核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保荐机构应在补充核实的基础上,在询价回复中提供新的证据或材料,避免简单重复招股说明书已有的内容 。
三是行业信息披露有待进一步加强 。主办单位应充分发挥行业研究能力,加深对科技行业的了解,提高对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国内外科技发展水平和趋势的掌握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在问询回复中,对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行业现状和未来趋势、上下游业务关系、与行业的比较、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等做出进一步的专业分析 。,从而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更有效的参考 。
【招股说明书潜在问题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上交所表示,发行人第一轮询价回复未能有针对性地回答询价的,或者上交所发现新线索、新情况,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需要进一步审核询价的,上交所可以在收到发行人第一轮询价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继续提出第二轮审核询价 。与第一轮询价为全面询价不同,第二轮询价将更加突出重点,重点关注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第一轮询价中未明确和清楚的重要事项,通过提问的方式要求发行人进一步披露信息,以利于审计机构对相关事项做出审计判断,便于投资者在掌握充分信息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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