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为什么清朝无法实现近代化?西方学者:农业压倒一切,精英不在城市( 二 )


这些职业并不涉及专门化的职业训练 , 但相对于做官来说 , 还是缺乏吸引力的替代选择 。

【离职|为什么清朝无法实现近代化?西方学者:农业压倒一切,精英不在城市】况且 , 各种固定性职业相互比较起来 , 人们似乎仍然乐于选择与文人地位相称的职业 , 例如充当教授经典的老师 。
对某些人来说 , 其土地投资 , 贸易或经营当铺所获得的收入足以使他们无需再去追求职业 , 或者使他们自愿造福乡里 , 例如捐助公共工程等 。
3、身怀技艺的人在外谋生 , 是否能够混出门道来 , 其依赖本乡人提携的程度是清代中国社会分层的一个突出的方面 。 有些县份素以输出具备特定技能的人才而著称 , 比如有才干的银行家或私人幕僚 , 而他们在外地又彼此联络乡谊 , 以确保来自故里的人有职位可谋 。
商界的各种同乡组织在大城市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
籍贯的纽带在其他前现代社会中也起作用 。 然而 , 由于中国缺乏法人组织、职业团体和地位永存的城市精英集团 , 籍贯纽带的遵在重要性就越发不可忽视了 。

4、也许正是由于古代中国这个社会阶层开放的性质 , 由于大量的人口增长和平等的继承习惯 , 土地所有权才没有高度集中起来 。 许多小地主出租零星的小块土地 , 但除了极少数例外 , 个人无从积置大规模的田产 , 或巩固其已占有的土地 。
区域性和地方性的差异相当大:只是在极个别地区 , 一些家族的公产才占据了本乡土地的大半 。
总的来看 , 小地主的广泛存在堵死了大地主进一步发家的可能性;古代中国早在宋代就清除了西方社会那样的大庄园 , 清代中国根本没有出现过西方社会那样的庄园意识 。

清代中国零散的土地占有状况与欧洲贵族或农奴主的大庄园形成鲜明的对照 。
5、由于小块土地占有方式的盛行 , 而且这种小块占有地又因传给子嗣或出售而进一步分割 , 所以在大多数地区 , 请雇工就不如自耕或出租来得划算 。 带有各种法律权利的租佃制 , 作为租用地主家庭无力自耕的那部分土地的一种形式 , 在清代中国占有主导地位 。
租佃制连同小地主所有制形成了一种没有鲜明等级差别的乡村环境 。
大量半自耕地主和半租佃农民的存在 , 使中国农村的阶级界线模糊起来 , 远没有我们经常在欧洲的地主与雇工或农奴之间所发现的界线那般泾渭分明 。

比如《津门保甲图说》(一部有价值的地方图集和人口统计资料)关于1842年直隶省天津县的记载 , 对清代社会分层的分析提供了证据 。
天津县地处大运河和由天津出海之河即海河的交叉口 , 在该县所属的16个地区中 , 资料上列为雇农的家庭所占的比例 , 幅度为6.3%~43.3% , 在3个地区中 , 这个比例为6.3%~16.6% 。
就全县来说 , 在籍普通人家的户数是雇农户数的6倍 。 在该县农村地区 , 小贩的数量与店主的数量一样多 , 甚至超过店主的数量 。 当然在天津市区内 , 店主的数量就多了一倍 。
根据社会阶层将各户列表 , 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一时期等级地位的秩序 。
居于等级最上层的是有功名的人 , 接下来就是盐商 。 店主的地位在普通人家之上 , 普通人家又在衙门人员如官府书记和听差之上 , 若将无关紧要的职业略而不计 , 再下面就是雇农和贩夫走卒 。 在最底层的是船民、渔夫 , 再就是乞丐、僧人 。
这种等级制度更加深了人们的普遍印象 , 即宗教人士在中国没有什么影响力 , 这与其他许多国家不同;而功名之士却居于备受尊敬的宝塔尖上 。

20世纪初完成的有关华北各县社会阶层的调查 , 对士农工商四个阶层来加以划分的情况 , 获得一个大体上的印象 。
这些调查材料揭示出 , 在总人口接近450万的18个县里 , 188万个职业称谓中有90%是农夫 , 4%是商人 , 3%是文人学士 , 大约2.5%是手工业者 。
还有人对1870年代山东省一个府城约1/5的人户进行过调查(大约牵及到4000人) , 发现55%的人家在经商 , 11%的人家从事手工业 , 还有11%的人在官府供职 。 其余的家庭 , 有9%主要靠务农谋生 , 6%是有功名的人或是教书先生 , 3%是军人 , 至于剩余的5% , 除去三教九流之外 , 还有宗教人士 。
经商人数的比例是如此之高 , 而其中又有那么多人从事食品行业和其他农产中国的现代化品的推销 , 显然证明了城市对乡村的依赖 。
而农民所占比例又高达90% , 这个数字可能已包括那些农闲时也会搞些非农业性经营的半工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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