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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上篇的介绍 , 相信大家已经对社保整体性谣言、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谣言有了一定的了解 。
在下篇中 , 我们将进一步汇总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谣言 。 希望能帮助各位读者对我国的社保政策有正确的认识 , 感受到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带来的便利 。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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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受伤后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
不可以!
根据《社会保险法》 ,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 , 因工作原因受伤后 , 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报销 。 而已经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男职工和不再生育的女职工不用缴生育保险?
不对!
很多人认为 , 男职工不生孩子 , 所以不用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只是生育时有用 , 不再生育的话就可不缴纳” 。 这显然是对生育保险的认识误区 。 生育保险是强制性缴纳 , 都需要参加 。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 , 个人不用再进行缴费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 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社保|辟谣特工队丨这些社保谣言不可信!(下)】另外要注意 ,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 , 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 , 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 , 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 。
住院费用不能超过若干金额 , 超过部分自己支付?
无中生有!
医保政策没有对参保人员住院费用进行限额 , 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按规定报销 。 医疗机构以超过医保限额为由 , 单独收取参保人医疗费用 , 是损害参保人利益的严重行为 。 参保人可以向医保机构和医疗管理部门反映 , 这些部门将积极维护参保人的合法利益 。
医保规定住院不能超15天?
无中生有!
传言称 , 医保住院有天数限制 , 15天住院限制是铁规 , 必须先出院 , 过几天再办理住院 。 但实际上目前的医保政策没有对参保人员的住院天数进行规定 。 是否出院 , 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及是否达到了出院标准和医院能否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来决定 。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达不到出院标准的病人要求出院 。
去医院看病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院 , 否则不报销?
不对!
基层首诊并非强制规定 。 参保职工和居民在本统筹区内按相关政策 , 可以选择多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首诊医院 。 需要提醒参保人的是 , 有些社区医院并不是定点医疗机构 。 参保人员如果需转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就医的 , 就必须由具有转院资质的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 , 然后到社保中心备案即可 。
工伤保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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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意外伤害险” , 就意味着可以不用缴“工伤保险”了?
不合法!
工伤保险是我国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 ,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 , 意外伤害险只能作为工伤保险基本保障之外的补充 。 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 , 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 用人单位负有依法为全部职工参保缴费的义务 , 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缴费 , 将承担法律责任 。
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 , 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 , 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 , 按保险合同约定缴费与理赔 。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缴纳工伤保险?
不可以 。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 , 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是否就没有保障了?
不是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 , 仍可享受工伤待遇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 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后 , 由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但发生工伤后的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失业保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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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不能“随意”领 , 小心养老金“被减少”?
不会!
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算 , 仅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和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 , 与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社保补贴无关 。
需要注意的是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 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此外 , 失业人员如果不想社保断缴 , 可以以灵活就业或自由从业人员身份参保 , 仅需再单独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即可 。
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不可以!
一般来说 , 劳动者出于本人主观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 ,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 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 。 根据《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失业保险金最多只能领24个月?一生只能领一次?
不是!
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 , 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 。 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 , 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 , 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
关于领取期限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此外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有重新就业等相关情况 , 应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 , 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再次就业后 , 原来剩余的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月数会作废?
不对!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 , 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 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也就是说 , 根据之前累计缴费年限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后 , 之前的累计缴费时间都将清零 , 新的缴费年限按照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另行计算 。 前次失业中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予以保留 , 可以与按照再次失业时的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出来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 但本次累计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
互动环节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 你还听过哪些谣言?评论区告诉我们哦~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http://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2964.htm
[2] 《实施若干规定》
http://www.gov.cn/flfg/2011-06/30/content_1896608.htm
[3]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3/content_62263.htm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13-04/15/content_1811058.htm
[5] 《工伤保险条例》
http://www.gov.cn/flfg/2010-12/24/content_1772226.htm
[6] 《失业保险条例》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4/content_20258_2.htm
作者 | 李涵
编辑 | 王颖
插图 | 邓心仪
初审 | 刘茜子
审核 | 何凌南
终审 | 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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