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王学要义所在( 三 )


自从揭示出“致良知”这个“一生之精神”后,王阳明就比较少说“知行合一”了,因为“致良知”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涵盖了“知行合一”,使“知行合一”从根本上区别于“格物致知”。而王阳明的学说,也只有在“致良知”提出之后,才真正形成了自己的体系、真正有了自己的“精神”。有了“致良知”,不但为“知行合一”注入了灵魂,也使“亲民”在“王学”中的地位清晰起来:“明明德者,立其天地万物一体之体也。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明德之本体,而即所谓良知也。”(《大学问》)
有学生向王阳明“问政与学之要”,王阳明明确指出,明德即是良知,明明德即是致良知,良知与亲民本为一体:“明德、亲民,一也。古之人明明德以亲其民,亲民所以明其明德也。是故明明德,体也;亲民,用也。”(《书朱子礼卷》)“明明德”是“立”天地万物一体之“体”,“亲民”是“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这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的“体”与“用”的关系,“体”不立,则“用”不端;“用”不行,则“体”不显。作为“体”和“本”的“明明德”“致良知”,与作为“用”“末”的“亲民”“政在亲民”,“本为一事”,是一个整体,如树之干和树之梢,并无轻重之分。明明德的目的是亲民,只有亲民才能体现明明德,致良知的目的是亲民,只有亲民才能体现出致良知(《大学问》)。
所以,在王学“三大要”中,“致良知”为体,“亲民”为用,体、用本为一事。“知行合一”的“知”既是对事物的认知,更是自我的“良知”;而且,“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与“致良知”一样,“知行合一”为的也是“亲民”。否则,无论是“致良知”还是“知行合一”,皆非“真知”。(作者:方志远,系江西师范大学“传统文化与江西现代化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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