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云翱:长江流域早期玉文化初论(四)|长江文化| a585


|贺云翱:长江流域早期玉文化初论(四)|长江文化| a585
文章插图
本文发表于《南方文物》2004年第3期
在长江流域玉,从一开始就几乎未进入过物质生产领域,而是一直作为精神文化产品即“形而上”的物质载体而出现的,是美化、通灵、礼神、财富、权力、地位等等的象征物,包含着哲学、思想、宗教、艺术、心理、美学、工艺、制度、礼仪、习俗等等复杂的内涵,这是它和陶瓷器、金属器(商周时代的青铜器也是重要的礼器,但从文明发生学上说,它的作用和地位要逊于玉器)、漆木器、纺织品(“帛”也曾起过“礼器”的作用,但与玉器相比,它属于次要、辅助的位置)等等的最大差别,即它在中国早期文明中居于“精英”层次。从本质上说,玉器是石器的一种自然延伸,所以古人有“美石为玉”的一般概念,但是,从石器——生产工具到玉器——饰品和法器、礼器,这是东方人类文化史上的一次飞跃,是东方文明要素开始产生的重要标志之一,因为只有到这时,人们才发现一种可以寄托心智、区别于普遍的满足动物性要求的物质生活、能代表精神世界的物品,这种物品更能积累人们的智慧和文化倾向,更能体现社会的法则和秩序理念,也更能释放和观照人对内心世界的挖掘和修炼,从而为后来文明体制和文明思维的完善以及由玉而发育出来的玉礼之说、玉德之说等打下了极其深厚广博的基础。
长江流域早期玉器对文化的贡献,大约可以归纳为玉的宗教观、玉的政治观、玉的宇宙观、玉的审美观、玉的科技观以及玉的财富观、丧葬观等几种,下面择要试做解释。
玉的宗教观。“万物有灵”是原始人普遍的观念,人们为了“按照自己的意愿或循着自己所希望的方向去影响外界和他人,影响与人发生着不可见的联系与作用的一切事物 1”,于是产生了“巫术”和“巫”的需要,“巫术”和“巫”就是人们借以沟通、影响、取悦、控制、抵御、征服那些万物神灵的工具和武器。“巫术”的思想早在旧石器时代已经产生,现在让我们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中国土地上的先人会最终找到“玉”这种自然界的物品来承载“巫术”并作为“通神”之具的呢?关于巫术和巫对人类文化、艺术、文明的促进等种种作用,国内外许多专家都做过研究,毋需阐述。我们在这里只想说明的是,在长江流域的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北阴阳营文化、薛家岗文化、大溪文化出现的那些早期玉制饰品,可能不是一般的纯粹人体装饰物,而是一种“符咒”,一种通灵物,“反映出人们对佩物的一种巫术的信力 2”。
|贺云翱:长江流域早期玉文化初论(四)|长江文化| a585
文章插图
玉一旦被人们选作“通灵”物品后,它就随着“巫术”的发展和“巫师”的出现而得到加倍的珍视和“神化”,到了崧泽文化后期,特别是良渚文化时代,玉已经成为巫术、巫师阶层的象征物,成为一般民众的崇拜对象,玉伴随着巫师在各种祭典中发挥着沟通人神与天地的作用,玉器日益凝聚着各式观念从而成为圣物,玉对那些掌握着神权、族权、男权和政权的大巫或酋长们来说已是须臾不可分离,所以,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玉都要围绕在他们身上,考古学家所称的“玉敛葬”正是这种社会现象的反映。这一时期,人们崇拜玉,就是崇拜偶像,崇拜神祗,从凌家滩、朝墩头遗址出土的玉人,到良渚文化玉器上刻划的玉神像,再到石家河文化的玉雕神人头像,无一例外都是男子的形象,它们既是神,也是当时掌握各种权力尤其是神权的巫师和首领的形象。即使是那些雕刻成动物形象的玉器,也是“神的力量之标志 3”。这一时期,玉在精神信仰上的意义有点类似于后来的宗教造像,各种造像是木雕、泥塑的,但一旦做成一定的形象,便成了供奉对象,并能和那些神灵世界里的“真神”产生“感应”,玉也是这样,一旦雕成一定形状或图像,便可以和幻想中的各种神灵产生沟通。所以《说文》中释“灵”便说:“ , 靈,巫以玉事神,从玉酃声。 ,靈,或从巫。”一语道破了玉、巫、灵三者的关系。让人感兴趣的是,在春秋战国时代,楚地常称“巫”为“灵”或“灵子”,《楚辞》中就有很多“灵”字,《楚辞集注》说灵“神所降也,楚人名巫为灵子,若曰神子也 4”。在这里,楚称“巫”为“灵”,而“灵”又是“以玉事神”的专指,可见,在楚地,玉与“巫”的关系,也就是玉与“灵”的关系,这恰好和长江流域早期玉文化的特别发达相呼应,前人言楚地巫风盛行,或吴越人“好事鬼成俗 5”,追溯下去不排除与早期玉文化有着某种内在关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