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道教研究:李纪道长《“戊不朝真”略考》( 三 )


明代《上清灵宝济度大成经书·卷四十·练日时》中载:诸建斋宜练三元三会五腊十直甲子庚申本命吉日,仍避六戊,帝煞、圣忌、岁破、月破、大败、龙虎、罪至、受死等日,若与三元、五腊重并则不妨也。如开度又需则日与亡者七七、百日、生死忌日相合为妙。惟六戊、帝煞、圣忌不可不避,当详审用焉。
《大成经书》中所载斋醮择日的方法,在文字上与《灵宝领教济度金书》大体一致。
从以上明道教经典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明代经典中大量出现避“六戊”的记载,同时《许真君玉匣记》内对于应该避“六戊”还是应该避戊辰、戊戌二日存在疑惑,甚至在《道法会元·天坛玉格》中对于是否应该避戊亦存在疑惑。值得注意的是《道法会元上清五元玉册九灵飞步章奏秘法》中所载的内容:若有急告,戊寅、戊子、戊午、戊申可在夜半前上章,惟戊辰、戊戌二日不可上章。由此可看出戊辰、戊戌二日上章之忌甚于其他“四戊”。通过这则材料,我们甚至可以作出这样推断,烧香上章避戊寅、戊子、戊午、戊申可能由避戊辰、戊戌发展而来。
4.当代文献中关于“避戊”的论述:
当代高道闵智亭道长所著的《道教仪范》中,也提到关于“戊不朝真”的问题,其中说道:据《九天神霄戊日禁忌》云:昔汉武帝好道求仙,于元丰元年七月望日,感西王母降临,帝问曰:世间虫蝗水旱之灾从何而至?王母曰:此皆下民无知,四季之内,六戊之日,犁除田地,冒犯阴阳之禁忌,致使水泽不降,百谷不收,民遭饥馑。帝曰:戊禁最重如何禳解,可免此灾?王母曰:戊禁最重,无法禳解,不惟虫蝗水旱之灾然,四时所犯,各有灾殃,当禁之。戊日不可浇灌肥粪触秽地灵。春犯六戊,则令人促寿绝嗣,动土,犯帝星。夏犯六戊,则令人眼目失明,飞灾横祸相侵,动土则犯土府星辰。秋犯六戊,则令人遭瘟蝗时病,动土,则犯五岳四渎。冬犯六戊,则令人官非口舌,耗散财物,动土,则犯后稷皇社。世人能畏天地不犯六戊禁忌,即得时和岁稔衣食自然。言毕,王母须臾上升而去。以上出自《女青天律》。
《道法会元》中的《女青天律》中并未见以上文字,此处所引的《女青天律》与《道法会元》中的《女青天律》有什么关系,尚待考证。
三、民间的“禁戊”活动
并非仅在道教中有“禁戊”的做法,汉民族乃至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也有禁戊的传统。湖南、四川、贵州部分地区的汉族有“戊日忌动土”的习俗。全年大小戊日共三十八天,都不从事农业生产。有些地区甚至在戊日的前一天,各村鸣锣通知戊日不准动土,这叫禁戊。认为戊日动土会触怒土神,使农作物遭殃。土家族、毛南族地区都有“戊日忌”的风俗,在生产上普遍禁忌戊日不能动土,说是“凡人不禁戊,阳春冤枉种”,意为辛苦无收成,庄稼必受害。
四、结论
从以上所罗列的道教经典中关于“戊不朝真”的材料以及民间“戊不动士”的材料,我们基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戊不朝真”历史发展轨迹:
首先,道教史上的确存在“戊不朝真”这样的一条规定。戊辰、戊戌不朝的说法,出现较早,诸如《三洞珠囊》《道门定制》《上清灵宝大法》等各个时期出现的经典对于这样的说法也从教义的角度进行过解释。戊辰、戊戌、戊寅三日不朝,似乎仅仅在《云笈七签》中出现,而且《云笈七签》的编撰者张君房也没有对这种说法进行解释。六戊不朝的说法,比较集中出现于明代,《道法会元》《灵宝领教济度金书》《大成金书》《天皇至道太清玉册》等经典中都有记载。但是在六戊不朝,还是戊辰、戊戌两日不朝,或者是戊辰、戊戌、戊寅三日不朝的问题上一直到明代还没有形成共识,甚至连《道法会元》的编撰者也存疑惑,只能以“法家之所宜详考,高识之士固不待疏”做了。
2.关于“六戊不朝真”的原因:
“六戊不朝真”作为一条道教禁忌,在《道藏》中多有提及,但是,对于“六戊不朝真”的原因,现在却没有在《道藏》中找到答案。现在只有一些口头流传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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