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元朝婚姻:多妻制与收继婚并存,漫谈经济是如何决定婚配关系的?( 二 )


因此,为了保证家中的劳动力不致流失,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就会采取这样的办法。这种收继婚有一个特点,那便是''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而在元代,法律则规定在汉人之中只准许弟弟娶过世的哥哥的妻子为妻,这种法律规定本就已经违反人伦了,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超出这一规定范围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有兄弟娶过世的弟弟的妻子为妻的,外甥娶自己的舅妈为妻子的、侄子娶自己的婶婶为妻子的,各种违反人伦的现象可以说是层出不穷,让人咋舌。
以上所描述的两种现象之所以会频繁且大规模的发生,归根结底的原因便是元代社会视女性为男性和家族的财产,女性的婚嫁是为了谋求财富,而在婚嫁之后,即便是丈夫去世了,也绝对不能随意将家中的寡妇再嫁。可以说,经济考虑在元代的婚嫁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元朝|元朝婚姻:多妻制与收继婚并存,漫谈经济是如何决定婚配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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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的画面图
元代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
元代女性在嫁娶之中毫无地位,结婚之后也同样需要面对各种不平等的待遇。例如,当自然灾害发生时,为了维持家中的生计,元代的家庭常常会将妻女卖出,以此来赚取钱财维持生活。当时的史料对这种现象有着这样的记载:''江淮之民典雇男女习以成俗''。而元代的官府也对这种做法持宽容的态度,甚至在司法裁决中,元代的一些地方官方也允许被告以家中的女性作为罚款或赎金,这实际上就是完全将女性看作是商品,而没有给予平等的对待。
元代社会既然连丈夫都会将自己的妻子卖掉,那么市场上有专门从事妇女贩卖的人贩子也就不足为奇了。令人感到可怖的是,这种妇女的买卖在当时几乎是以半公开的形式在进行的,卖家会以各种理由将自己的妻子卖掉,而不同身份、不同年龄的女性则会有不同的价格。除此之外,为了赚取钱财,丈夫甚至还会强迫自己的妻子出外卖,可以说是十分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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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买卖市场
即便妇女不被自己的丈夫卖掉,在家中也同样会受到百般欺凌。妻子必须要完全服从丈夫以及长辈的命令,如果不从的话,丈夫便可以用各种方法来虐待和虐待妻子,因为这种现象的广泛存在,元代发生了不少惨剧,有妻子不堪忍受自杀的,也有妻子被丈夫殴打致死的,也有妻子最后将丈夫杀害的。
元朝|元朝婚姻:多妻制与收继婚并存,漫谈经济是如何决定婚配关系的?】元代的女性在忍受了这诸多的凌辱之后,又会将这种行为视为是正常的,当自己的儿子娶妻生子之后,作为婆婆的女性并不会因为自己年轻时的遭遇而好好对待儿媳,反而是将自己年轻时遭受的那些暴力原封不动地加在儿媳身上,如此反复,便形成了一种极其恶劣的恶性循环。
面对这些非人的对待,元代的女性也会尝试着进行反抗。由于元代是由来自草原的游牧民族蒙古族进行统治,蒙古族对于离婚的要求并没有汉族那么严苛,礼法的要求也没有那么严厉,因此,元代的女性只要能够逃脱夫家的控制,许多还是会尝试离婚的,当然,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女性的非凡勇气以及能够逃离夫家的前提下。除此之外,有些女性也会尝试着到官府去控告夫家的不当行径,但是,官府往往是维护男性的权益的,无权无势的普通女性是极难得到官府的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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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买卖妻子或是妇女等
结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读者们应该可以发现,元代女性的社会地位是十分低下的,女性甚至不被当作是人,而被当作是可以进行交易和买卖的商品,这种现象即便在封建王朝时期都是比较少见的。究其原因,这实际上与少数民族婚俗的传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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