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致3人死亡矿难系蓄意瞒报 5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新社太原11月16日电 (高雨晴)采访人员16日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 , 针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紫金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煤业”)“2.23”较大顶板事故的调查报告显示 , 该矿5名负责人因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2020年2月23日20时30分许 , 紫金煤业公司6103回风顺槽发生一起顶板事故 , 造成3人死亡 , 直接经济损失889.7万元人民币 。 事故发生后 , 矿方蓄意瞒报 。 后经媒体披露 , 晋中市榆次区政府组织核查 , 于3月8日查实该起事故 。
3月9日 , 山西省成立省级事故调查组进行提级调查 。 调查认定 , 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事故直接原因是现场人员在无临时支护的情况下违章作业 , 施工过程中顶板失稳冒落;间接原因包括煤矿安全风险管控不力 , 现场安全监管缺位 ,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形同虚设 , 在春节放假期间擅自组织作业 , 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等 。
事故发生后 , 矿方篡改材料 , 蓄意瞒报事故;在榆次区政府已查实事故后 , 又谎报事故的经过和原因 。
调查报告显示 , 该起事故共有23名责任人被追责 。 其中 , 因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 该矿矿长、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技术总监等5名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另有14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 3人被给予行政处罚或作出其他处理 , 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 , 不予追究 。
【|山西致3人死亡矿难系蓄意瞒报 5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开资料显示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紫金煤业有限公司 , 隶属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所在地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 , 年生产能力120万吨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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