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忘却的魅力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忘却的魅力
高考语文|忘却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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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蒙
记忆是美丽的 。 我相信我有出色的记忆力 。 我记得三岁时候夜宿乡村客店听到的马匹嚼草的声音 。 我记得我的小学老师的面容 , 她后来到台湾去了 , 四十六年以后 , 我们又在北京重逢 。 我特别喜欢记诗 , 寂寞时便默诵少年时候便已背下来的李白、李商隐、白居易、元稹、孟浩然、苏东坡、辛弃疾、温庭筠……还有刘大白的新诗:
归巢的鸟儿 ,
尽管是倦了 ,
还驮着斜阳回去 。
【高考语文|忘却的魅力】双翅一翻 ,
把斜阳掉在江上;
头白的芦苇 ,
也妆成一瞬的红颜了 。
记忆就是人 。 记忆就是自己 。 爱情就是一连串共同的、只有两个人能共享分享的刻骨铭心的记忆 。 只有死亡 , 才是一系列记忆的消失 。 记忆是活着的同义语 。 活着而忘却等于没活 。 忘却了的朋友等于没有这个朋友 。 忘却了的敌意等于没有这个敌意 。 忘却了的财产等于失去了这个财产 。 忘却了自己也就等于没有自己 。
我已不再年轻 , 我仍然得意于自己的记忆力 。 我仍然敢与你打赌 , 拿一首旧体诗来 , 读上两遍我就可以背诵 。 我仍然不拒绝学习与背诵新的外文单词 。
然而我同样也惊异于自己的忘却 。 我的"忘性"正在与"记性"平分秋色 。
一九七八年春 , 在新疆工作的我出差去伊宁市 , 中间还去了一趟以天然牧场而闻名中外的巩乃斯河畔的新源县 。 一九八二年 , 当我再去新疆伊犁的时候 , 我断然回答朋友的询问说:"不 , 我没有去过新源 。 "
"你去过 。 "朋友说 。
"我没去过 。 "我摇头 。
"你是一九七八年去的 。 "朋友坚持 。
"不 , 我的记忆力很好……"我斩钉截铁 。
"请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记忆 , 那一年你刚到伊犁 , 住在农四师的招待所即第三招待所 , 从新源回来 , 你住在第二招待所--就是早先的苏联领事馆 。 "朋友提醒说 。 我一下子懵了 。 果真有这么一回事?当然 。 先住在第三招待所 , 后住在第二招待所 , 绝对没错儿!连带想起的还有凌晨赶乘长途公共汽车 , 微明的天色与众多的旅客众多的行李 。 那种熙熙攘攘的情状是不可能忘记的 。 但那是到哪里去呢?到哪里去了又回来了呢?似乎看到了几间简陋的铺面式的房子 。 那又是什么房子呢?那是新源?我去了新源?我去做什么去了呢?为什么竟一点儿也不记得?
一片空白 , 全忘却了 。
不可思议 。 然而 , 这是真的 。 新源就是这样一个我去过又忘了等于没有去过的地方 。 这比没有去过 , 或者去了牢牢记住然而没有机会再去的地方还要神秘 。
我忘却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 一篇稿子写完 , 寄到编辑部 , 还没有发表出来 , 已经连题目都忘了(年轻时候我甚至能背诵得下自己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 。 当别人叙述一年前或者半年前在某个场合与我打交道的经过的时候 , 我会眨一眨眼睛 , 拉长声音说:"噢……"而当我看到一张有我的形象的照片的时候 , 我感到的常常只是茫然 。
感谢忘却:人们来了 , 又走了 。 记住了 , 又忘却了 , 有的压根儿就没有记 。 谁 , 什么事能够永远被记住呢?世界和内心已经都够拥挤的了 , 而我们 , 已经记得够多的啦 。 幸亏有忘却 , 还带来一点好奇 , 一点天真 , 一点莫名的释然和宽慰 。 待到那一天 , 我们把一切都忘却 , 一切也都把我们忘却的时候 , 那就是天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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