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新郎婚礼当天坠亡后新娘继承遗产 父亲:183万是我存的( 二 )


【4】二审上诉被驳回 , 律师称将再申诉
王亮父母不服判决进行上诉 , 今年10月 , 锦州中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为证明这183万元是自己的钱 , 王明远曾向法院提供了自己公司2013至2016年的完税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 , 力证自己的经济情况 。 但法院认为其与案件不具有关联性 , 不予确认其证据效力 。
二审判决书显示 , “上诉人王远明夫妇主张王亮账户内的183万元存款系其二人所有 , 但依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 我国存款实行实名制 , 现该笔存款登记在王亮名下 , 因此二上诉人主张王亮名下的183万元系二上诉人所有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 应予驳回 。 ”
针对该案件 , 王亮父母的代理律师王成岩表示 , 已向辽宁省高级法院提起申诉 , 申请再审 。
王成律师表示 , 如果生前被继承人未留有遗嘱 , 那么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平均分割遗产 。 本案中 , 王亮的父母主张全部存款为自己而得不到支持的情况下 , 可以依据法律规定 , 对遗产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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