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宏|男子半年间接连骗贷农发行等机构超五千万 被判14年徒刑( 二 )


关于贷款诈骗的事实 , 法院认为 , 相关证人证词等均证实是在邵某宏的指使下提交虚假贷款资料 , 骗取上蔡县农信社贷款2600万元 。 该笔贷款贷出后在多个账户中来回空转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贷款最终流向邵某宏子女邵某2为23.6万元、59.11万元 , 邵某2春雨润天公司29万元 , 邵某3为10万元、15.4万元 , 与邵某宏辩解归还借子女过桥资金的理由明显不符 。
此外 , 任某等均证实 , 2014年11月下旬 , 邵某宏将员工解散 , 同时赵某证明邵某宏解散员工后 , 让赵某接收公司账目 , 赵某接收后 , 将办公室钥匙交给了邵某宏 , 足以证实邵某宏隐匿账目、搞假倒闭的事实 。
最终 , 法院二审判定 , 邵某宏犯骗取贷款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贷款诈骗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 剥夺政治权利2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 剥夺政治权利2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 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此外 , 责令邵某宏退出赃款人民币5119万元 , 分别赔偿农发行上蔡县支行2519万元、上蔡县农信社2600万元 。
(责任编辑:冉笑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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