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为省3万余元妨碍执行,法院开出10万元罚单

近日 , 朝阳法院执行庭干警来到朝阳一小区地下的物业办公室 , 对其拖欠前员工的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总计3万余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当天 , 因物业公司的财务人员妨碍法院执行公务 , 执行法官当场对该公司做出罚款10万元处理 。
物业公司为省3万余元妨碍执行,法院开出10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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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9日 , 陈某入职该物业公司担任楼宇管家 ,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 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加车补、饭补、绩效工资和提成 , 12个月平均工资为每月6398.5元 。 因物业公司延长工作时间 , 陈某不同意 , 双方于2019年8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 后经劳动仲裁 ,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 物业公司支付陈某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3.24万元 。
【物业公司为省3万余元妨碍执行,法院开出10万元罚单】今年5月12日 , 陈某向朝阳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 执行法官向物业公司发出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 。 物业公司未主动履行 , 也没有向法院反馈财产情况 。 法官查询并冻结该公司名下账户 , 但账户内无存款 。
陈某向执行法官反映 , 物业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并收取物业费、供暖费和车位费等 , 且存在直接往个人账户打款的现象 。
9月17日 , 执行法官李潇潇前往物业公司现场执行 。 项目经理表示公司正常经营 , 否认向个人账户打钱 。 公司法务人员到达现场后将执行法官带至财务室 , 财务主管李某拒不配合法院调查 , 在执行现场大声呼喊 , 并以找领导为名拖延时间 , 拒绝配合法官做笔录 。 法官释明其有配合义务后 , 李某仍拒绝配合执行 , 法官命令法警将其控制并对其采取训诫等措施 。
公司负责人到达现场后 , 法官向其宣布因财务人员妨碍法院执行 , 法院决定对该公司采取罚款十万元的处罚措施 。 当天 , 该物业公司即将13.3万余元汇入法院账户 , 法官将本息共计3.3万余元案款转入陈某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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