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转换:跨越重大经济界限理论( 六 )


多次交易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施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 ,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的 , 需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 分别进行处理 。

如果多次交易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 , 应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被投资单位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进行会计处理 , 其中 , 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暂时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 待丧失控制权后一并转入当期损益 。
如果多次交易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 , 由于并未“跨越重大经济界限” , 应作为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 处置价款与处置日享有被投资单位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 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 调整留存收益 。 并且 , 该部分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在丧失控制权后也不会再转入当期损益 。 在丧失控制权时交易的处理 , 与前述一次交易丧失控制权的处理一致 。
3
成本法转为金融工具模式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 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 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 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 , 应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 即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对剩余股权进行重新计量 ,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 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 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人当期损益 ,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
从成本法转为金融工具模式 ,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丧失了控制权 , 属于重大经济事项 , 因此 , 无论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还是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 都遵循了“跨越重大经济界限”的处理原则 。
数据来源:会计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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