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升级 这座东北大城市放大招

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正在“袭来” 。9月23日 , 吉林省长春市楼市调控再度升级 , 其中规定首套首付不低于30% , 二套不低于40% , 同时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吉林长春楼市调控升级首套首付不低于30%9月23日 , 长春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 ,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 调整商品住房信贷政策 。 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 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 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楼市调控升级 这座东北大城市放大招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指出 , 近期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价格指数中 , 我市商品住房价格指数有增长趋势 。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决策部署 , 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 保持市场平稳发展 , 依据“一城一策”方案 , 我市选取了政策工具箱部分条款 , 制定出台本次调控政策 。本次调控政策的主要包括以下七点:一、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 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 , 合理控制住宅用地规模和时序 , 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 , 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长10%以上 。 严格执行住宅用地出让履约合同 , 定期开展已出让土地建设进展情况督查检查 。二、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 。 部分区域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自持、竞地价”方式出让住宅用地 。 限自持项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上建设的租赁住房 , 在自持期限内用于住房租赁经营 , 不允许上市交易 , 产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 。三、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 采取多种方式筹集租赁住房房源 , 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 市政府成立国有住房租赁公司 , 采取集中建设方式 , 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 。四、继续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 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同类地段商品住房价格 , 非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首次申报的商品住房价格 。五、调整商品住房信贷政策 。 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 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 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六、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 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 对捂盘惜售、虚标价格、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违规预售等行为严肃查处 。七、加强舆论引导 。 各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应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 , 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 , 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 , 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长春此前发布房地产监管新规严厉查处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其实 , 早在8月20日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 从土地规划到施工设计再到房产证登记 , 以及交房、下产权、捂盘惜售等情况都有明确规定 。供后用地情况方面 , 《通知》明确 , 逾期未开工或者竣工的 , 将向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发出督查开工建设函 , 并追究违约责任 。 未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 ,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 ,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 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 , 无偿收回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监管方面 , 《通知》要求 ,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逾期办理产权、逾期交房、违规交房等问题且未整改完毕的 , 该企业(包括其股东参股的企业、其母公司和子公司参股的企业)所有开发项目的预售资金初始监管额度按最高额度予以监管 。严厉查处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 , 一经查实的案件 , 依法严肃处理 , 并予以曝光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及时网上备案 ,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涉及变更商品房交付日期、权属登记办理时间的 , 应及时到市房产档案馆进行网上备案 , 否则视为严重侵害购房人利益的行为 。关于交房时间 , 《通知》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 双方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不得超过两年 ,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房的 , 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不得超过1年 。 另外 ,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 权属登记办理时间最多不得超过60天 。长春房价连续上涨成交均价破万元9月14日 , 国家统计局发布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 其中长春市地产市场价格略有上涨 。 对于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方面 , 长春环比上涨0.6% , 同比上涨7.0%;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方面 , 长春环涨0.1% , 同比上涨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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