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透视八部门供应链金融新规:明晰发展路径、严格监管约束( 二 )


“《意见》的发布 , 将进一步规范供应链金融市场 , 也将调动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 。 ”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院长鲁顺如是说道 。
严防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推动创新的同时 , 《意见》也明确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 , 包括加强核心企业信用风险防控、防范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风险、严格防控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等 。
具体来看 , 加强核心企业信用风险防控方面 , 金融机构应根据核心企业及供应链整体状况 , 建立基于核心企业贷款、债券、应付账款等一揽子风险识别和防控机制 , 充分利用现有平台 , 加强对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的风险识别和风险防控 。 对于由核心企业承担最终偿付责任的供应链融资业务 , 遵守大额风险暴露的相关监管要求 。
同时还应防范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风险 。 金融机构应加强金融科技运用 , 通过“金融科技+供应链场景”实现核心企业“主体信用”、交易标的“物的信用”、交易信息产生的“数据信用”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风控系统 , 建立全流程线上资金监控模式 , 增强操作制度的严密性 , 强化操作制度的执行力 。
《意见》强调 , 应严格防控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 。 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供应链融资要严格交易真实性审核 , 警惕虚增、虚构应收账款、存货及重复抵押质押行为 。 对以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的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产品 , 承销商及资产管理人应切实履行尽职调查及必要的风控程序 , 强化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 。
此外 , 还应防范金融科技应用风险 。 供应链金融各参与方应合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 持续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等的安全保障、运行监控与应急处置能力 , 切实防范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风险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从多方人士处了解到 , 当前 , 供应链金融领域出现一些乱象 , 如发票造假、“萝卜章”等供应链金融骗局屡屡出现 , 另在实践中 , 不乏有核心企业利用其在供应链中优势地位 , 尽可能占用上下游小企业货款资金等 , 这系列问题往往涉及金额巨大、牵扯机构众多 , 风险危害不可小觑 。
《意见》在一定程度上针对前述一系列风险 , 也释放出遏制信号 。
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主任孙扬认为 , 《意见》的出台 , 预示着监管将严查虚假订单、虚假合同、重复融资等现象 , 将加大对于供应链金融的穿透式监管 , 一方面对金融机构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将深入盘查 , 一方面将推动产业链金融良币驱逐劣币 , 只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 才能获得银行的供应链金融的支撑 , 有助于减少供应链金融行业造假、骗贷的的现象发生 , 能够净化供应链金融行业 。
严格业务监管约束
针对后续监管 , 《意见》强调 , 将严格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约束 , 包括强化支付纪律和账款确权 , 维护产业生态良性循环 , 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监管等 。
其中明确 , 核心企业不得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 。 各类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应付账款的流转应采用合法合规的金融工具 , 不得封闭循环和限定融资服务方 。 核心企业、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挤占中小微企业利益的 , 央行、银保监会、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应及时纠偏 。
供应链金融业务监管方面 , 《意见》强调 , 各类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 , 应严格遵守业务范围 , 加强对业务合规性和风险的管理 , 不得无牌或超出牌照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金融业务 。 各类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不得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变相开展金融业务 , 不得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向中小微企业收取质价不符的服务费用 , 此项监管主要由银保监会、央行负责 。
“从多方面来看 , 针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力度后续将呈现明显趋严态势 。 如核心企业占款放贷的现象比较多 , 将会面临监管的限制;强调了业务要有牌照 , 业务要符合牌照经营范围 , 第三方供应链平台不能无牌开展供应链金融 。 这实际上开始规范供应链金融行业上此起彼伏的第三方助贷的业务 。 ”孙扬告诉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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