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重磅!国务院发布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决定,11月起实施!( 二 )


《准入管理》明确 , 本决定施行前已具有本决定规定应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的 , 应当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12个月内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 逾期未申请的 , 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的要求 , 采取转让所控股金融机构的股权或者转移实际控制权等措施 。
《准入管理》明确 , 非金融企业或者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金融资产占其并表总资产的85%以上且符合本决定规定应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的 , 也可以依照本决定规定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条件和程序 , 申请将其批准为金融控股公司 。
《准入管理》明确 ,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本决定制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条件、程序的实施细则 , 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 可以采取相关审慎性监督管理措施 。
中新经纬|重磅!国务院发布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决定,11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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