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工:历史的“改革”与“盛世”过后

刘工:历史的“改革”与“盛世”过后除了盛世 , 就是之治 。 《吕氏春秋·察今》曰:“治国无法则乱 , 守法而弗变则悖 , 悖乱不可以持国 。 ”意思是说:治理国家如果没有法制 , 就会天下大乱 , 死守旧法而不变革 , 就必然违反实际 , 没有法律或死守旧法都是不能治理好国家的 。 在中国历史上 , 大约经历了八十余次“之治” 。 其中各朝有:夏朝大禹之治、商朝成汤之治、周朝文武之治、汉朝文景之治、晋朝太康之治、南北朝元嘉之治、隋朝开皇之治、唐朝贞观之治、五代长兴之治、宋辽金开宝之治、圣宗之治、大定之治、元朝至元之治、明朝洪武之治、清朝雍正新政等等 。 这些之治 , 用今天的话说 , 均为“改革”之举 。 在这些改革运动中 , 有为盛世奠定基础的 , 也有彻底失败的 。 但这些历代的“改革”即便是成功的 , 或是流产与失败的 , 基本上都是围绕经济与惩治腐败为任务 , 不可能改变封建统治的本质 , 不可能消除封建制度的剥削和奴役 。 所以 , 历代的“改革”代价都是高昂的 , 甚至是血本无归的 , 更是争权夺利的 。 最终 , 在“改革”与“盛世”过后 , 还是被血腥的暴力革命所代替 , 从而再建立一个新潮翻版旧体制的剥削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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