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是“末位淘汰”还是“人情债”?

作为2020年教育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 全国各地开始逐步推行教师管理“县管校聘” , 也就是全县的教师和校长都不再属于某一个固定的学校 , 而是都属于县教育局 , 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校长和老师 , 让校长尤其是老师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起来 。“县管校聘”:是“末位淘汰”还是“人情债”?教育部门的初衷是好的 , 因为城乡之间教育资源不平衡的问题一直存在 , 导致学生家长择校难、学区房等问题的产生 。如果校长和教师都不再固定在同一个学校 , 那也就不存在教育资源不平衡和学区房的问题了 , 理论上说全县教育资源平衡了、统一分配了 , 就如同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一样 , 教育局是不是也可以对全县教育资源“哪里不行点哪里” , 把好的师资调到不好的学校去平衡教育资源 。想法是很好的 , 但忽略了人性!任何好的制度都要靠人来实施 , 教育局并不了解全县的老师具体情况 , 最了解老师是学校里的校长和教导主任等领导 。于是这项工作只能交给学校领导尤其是校长具体操作虽说是校长和老师都是“县管校聘” , 但了解这项工作的人都知道 , 实际上只有教师才是真正“县管校聘” , 校长作为领导本来就是由教育局统一管理的 , 作为领导本来就是在全县范围内的学校流动 , 本来就是“县管校聘” , 对于校长来说 , 这项制度没有意义 。实际的操作对象只剩下了一个:教师!但具体操作如何呢?要知道 , 该如何评价一个老师应该到哪一个学校呢?这些制度性的东西并没有规范的一刀切的操作口径 , 也就为县管校聘也就是实际操盘者校领导留下了很多的操作空间 。人都是有感情的 , 校长也不例外 , 教师并不都是道德模范 , 校长更不是 。中国人说“安居乐业”、“安土重迁”、“故土难离”、“安居乐业” , 都有一个“安”字 , 都是对“家”的眷恋 , 工作单位对一个人来说 , 重要性不亚于“家”这个地方 , 可能呆在单位里的时间比在家的时间都多 。学校可以在全县范围内随便流动 , 那家呢?很多教师在进入学校工作后 , 买了房子 , 为了工作方便 , 基本上都在单位不远的范围内 , 日常生活也有着固定的区域 。但这一切都被打破了 , 总不能换一次单位搬一次家吧!无论你家是在城市还是乡村 , 换单位容易 , 搬家难 。而且我们说 , 校长是有感情的 , 在执行“县管样聘”政策的时候肯定有自己的考虑 , 或者说肯定是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考虑 。不必苛责他们 , 这是人之常情 , 换了谁都一样 , 只要他们是为了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水平 。但即便是为了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水平 , 教育局的初衷是平衡教育资源 , 也就是好教师到差一点的学校去 , 提高一下差学校的教学水平;水平差一点的教师到好一点的学校去学习一下教育方法 , 提高教学水平 。作为差一点学校的校长 , 比如偏远乡村地区的校长 , 自然是乐于接受好学校来的教学水平高的教师的 , 但好学校的呢?校长愿意接受差老师进来吗?该如何评判一个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 , 是分数吗?谁说了算 , 是校长或其他的校领导吗?如果一个教师的教学水平很高 , 但不善于搞关系 , 不讨校领导的喜欢 , 怎么办 , 校长会不会把他以“县管校聘”的名义“发配”到偏远乡村?如果一个教师的教学水平很差 , 但却是某位领导的亲戚 , 会不会无论怎么样都不会被离开?或者会不会以“县管校聘”的名义调到一个好学校?而且!从“县管校聘”的初衷来看 , 目的是平衡教育资源 , 也就是好老师应该到差学校 , 差老师应该到好学校 。但实际上我们想 , 我教学水平这么好 , 居然要把我弄到差学校?这合理吗?啥时候能再回来?教学不好的反而可以到好学校 , 这合理吗?会不会来了就不走了?如果一个教师与校领导有矛盾 , 被踢出这个学校 , 以县管校聘的名义 , 可能学校的人都清楚 , 但这位教师有申诉的机会吗?“县管校聘”:是“末位淘汰”还是“人情债”?从另外一个角度说 , 教师在从业前都是有教学资格证的 , 都已经具备了教书育人的资格 。 一个学校再好 , 也会有最后一名 , 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一个学校再差 , 也会有第一名 , 无论老师还是学生 。不管是“末位淘汰”还是为了教育资源平衡 , 对一部分老师来说都是很不公平的 ,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相对固定的工作环境 , 安居才能乐业 , 教师自然更不能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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