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打造“色情集团”,4名公安局长落马( 二 )

“黑老大”打造“色情集团”,4名公安局长落马
▲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景区分局原局长曹为民 , 是王在清在徐州重要的保护伞之一 。 图片来源/中纪委网站4个局长先后落马王在清苦心经营的关系网 , 为其带来了诸多便利 , 不仅多次在公安机关检查行动前能收到短信或电话形式的通风报信 , 还熟知公安机关通过查看酒店客房监控查处卖淫嫖娼的侦查方式 。 为躲避查处 , 王在清一再提醒会所负责人不要将失足女安排到客房卖淫 , 要到具有安全和预警措施的房间进行性交易 , 这些房间不会被查出 。为了维持庞大的关系网 , 王在清在送礼上毫不吝啬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 , 2007年夏天至2011年4月 , 王在清为谋取组织卖淫违法犯罪活动不受查处等非法利益 , 9次送给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查处一大队原大队长、治安支队原副支队长陈树军现金合计31.5万元 。2007年上半年至2017年 , 王在清8次送给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长、云龙分局原政委、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原局长、徐州市沛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曹为民现金合计22万元、购物卡3万元、玉石挂件2件 。 经鉴定 , 玉石挂件价值6.8万元 。2010年8月 , 王在清以帮助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张伟垫付房款为由 , 送给张伟现金46万元 。2017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 , 王在清两次送给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原局长李勇军购物卡合计3万元、翡翠饰品1件 。 经鉴定 , 翡翠饰品价值4.3万元 。2018年春节前 , 王在清为谋取徐州海天净尘私人会所组织卖淫违法犯罪活动不受查处等非法利益 , 送给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局长马景伟购物卡3万元 。2011年4月至2013年中秋节 , 王在清还在徐州开元颐和桑拿洗浴中心组织卖淫案被查处过程中 , 为逃避法律追责 , 先后送给徐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副局长王德臣现金合计15万元、购物卡15万元、IPHONE4S手机2部、雷达手表1块(经鉴定为仿冒)、欧米茄手表1块(经鉴定为仿冒) 。除向公安系统行贿外 , 2012年上半年 , 王在清用丰疆集团作为担保 , 以宋某辉名义收购上海瑞阳三采投资管理公司徐州分公司的股权 , 后因发生纠纷 , 丰疆集团资产被查封 。 2013年下半年 , 王在清提起诉讼 , 请求撤销与上海瑞阳三采投资管理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 。 2013年下半年至2018年 , 王在清为该案及其公司涉诉的其他案件审理上谋取不正当利益 , 使用丰疆集团的资金先后送给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董涛现金合计40万元、购物卡合计44万元 。此外 , 2011年4月 , 王在清控制的徐州红彤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竞拍新城区地块一宗 , 后王在清因资金不足无力开发 。 为了解除已经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及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 2011年底至2012年上半年 , 王在清使用丰疆集团资金先后送给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钢(另案处理)港币10万元、购物卡5万元 。邳州市法院审理后查明 , 王在清控制的黑社会组织 , 为了寻求非法保护或获取非法利益向11名公职人员行贿财物价值200余万元 , 向8名金融机构人员分别行贿财物价值190余万元 。“黑老大”打造“色情集团”,4名公安局长落马
▲徐州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收受王在清贿赂 , 致使国家资产损失788万 。 图片来源/江苏检察区委书记的交易在徐州当地 , 大多数人都知道王在清与公安系统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 只有少数人知道 , 王在清的发迹和在云龙区的能量 , 均与徐州市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有关 。 两人鲜少碰面 , 也没有过多公开交集 , 但方正华却曾出面为王在清作担保 , 致使国有资产损失达788万 。公开资料中 , 1962年出生的方正华 , 2001年11月任徐州市物价局副局长 , 2011年调任徐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 2013年11月 , 出任徐州市云龙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2个月后转正任云龙区区长;2016年7月升任徐州市云龙区委书记 。2019年2月1日 , 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 , 徐州市云龙区委书记方正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2019年11月12日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 徐州市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公开的案件细节中 , 王在清是方正华的主要利益关系人 , 方正华的落马也与为王在清牟利有着密切关系 。镇江市中院审理查明 , 2004年至2018年 , 方正华利用担任徐州市物价局副局长至云龙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房产租赁、项目推进、优惠电价申报、子女入学、价格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王在清等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8万余元 。其中 , 方正华在担任云龙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 , 明知王在清的公司资金链出现断裂、拖欠房屋租金等情况下 , 仍违反决策程序和相关规定 , 决定以云龙区国有资金转租原由王在清公司所承租的房产 , 交由不具备招商运营条件的公司招商运营 , 且在尚未与王在清的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情况下 , 同意云龙区下属投资公司预付房产租金给王在清的公司 , 又代其支付部分房产租金;后王在清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方正华决定解除与王在清的公司转租关系 。 截至2018年11月 , 因多支付租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88万余元 。王在清落网 , 牵连出区委书记、公安局长等大小12名警方人员落马 , 这在当地是一桩巨大的丑闻 。起底江苏徐州最大"色情集团”:10年组织卖淫16万次光明网 09-01 18:10“只要被客人选中 , 一次提成至少330元 。 上钟不允许带手机 , 不能接私活 , 更要对客人隐私保密 。 ”小丽是江苏省徐州市的一名失足女 , 她被称为99号技师 。 被抓时 , 她正帮客人洗澡 , 一小时前还曾接过客 , 赚了300多元 。2018年6月 , 在江苏徐州市警方的一次抓捕行动中 , 小丽落网 。 和小丽一起被抓的 , 还有近百名失足女 , 她们来自不同的夜总会、洗浴中心、酒店、会所 , 甚至包括少数四五线的小明星 。 她们虽互不相识 , 却都是“黑老大”王在清编织的卖淫网络中的一枚枚棋子 。 据调查 , 10年间 , 王在清通过组织16万次的卖淫行为 , 共赚取了1.2亿元 。随着王在清的落网 , 一个精心构建的“色情集团”轰然倒塌 。 今年6月3日 , 王在清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淫乱罪等16项罪名 , 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 。8月底到9月初 ,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采访人员从涉案人辩护律师处了解到 , 王在清等多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 , 王在清构建的“色情集团”背后 , 曾牵出当地4名公安局局长等警界官员 , 在当地引发了巨大震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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