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信访不信法现象难解决

一是现实中的法律途径成本太高 , 信访途径的成功远比执行成本很高的法律途径更具有吸引力 。 相比费时费钱还不一定能获胜的法律途径 , 更多人愿意选择成本更低、上访便有成效的信访途径 。二是宣传上报道较多领导接访使问题解决的案例 , 让群众过度相信信访的力量 。 在宣传方面要多强调法治的力量 , 少宣传领导接访的功效 。 不能总是宣传领导接访取得的成效 , 这样带来的社会影响就是 , 群众的思想发生转变 , 转变成上访就有用 , 遇事就信访 , 而不是考虑首先通过司法等途径正确处理问题 。三是法院的执行力不足 , 对部分案件不予立案 , 不依法办事 。 严重地说是一种渎职行为 , 对此应坚决纠正 。 另外 , 中国实行二审终审制 , 使得不服二审判决的当事人除申诉要求再审外 , 只好选择上访 。 要减少由此产生的上访 , 需要把信访制度与审级制度改革结合起来 。 倘若建立三审终审制 , 则一部分上访将变成上诉 。四是对法律的尊重不够 。 所有问题都可以转化为法律问题 。 正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 , 某些国家再激烈的社会矛盾 , 也一直在司法渠道内吸纳 。 而在中国 , 可能所有问题都成转化为上访问题 , 而且很多法律问题也变成了上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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