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河南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007年5月 , 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 。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 , 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 ,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 。 近年来 , 我省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 不断加强资助监管、创新管理举措 , 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 , 我省已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接招收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 入学时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 , 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 , 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 。 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 , 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其中 , 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 , 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 , 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 , 以国家助学金为主 , 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 此外 , 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 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
(二)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 ,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 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 。
(三)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 , 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 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 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 , 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 , 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 , 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 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 , 贷款年限和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 , 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 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
(1)申请条件
以上学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 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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