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河南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五 )


3.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 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 , 品学兼优;
④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
4.评审发放
①省属高校建立与本校研究生规模和管理机构相适应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机制 , 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 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 制定名额分配方案 , 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本校评审工作 , 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 省属高校下设基层单位(院、系、所)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 负责本单位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
②基层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 , 在本基层单位内及学校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公示无异议后 , 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及学校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③根据审批结果 , 高校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 , 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计入学生学籍档案 , 同时省教育厅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
5.相关事项
①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 , 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 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
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 , 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
(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 , 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
1.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 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 , 道德品质优良;
④学习成绩优异 , 科研能力显著 , 发展潜力突出 。
3.评审发放
①高等学校建立与研究生规模和现有管理机构设置相适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 , 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 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 制定名额分配方案 , 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 , 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 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本校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 高等学校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 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 所有符合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
③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 , 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 , 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 , 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资格考试后 , 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 , 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
④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 , 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公示无异议后 , 提交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 审定结果在高等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⑤高等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 高等学校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 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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