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轻易将人判刑入狱

最近看到一条新闻 , 某地某男数次在电梯假装无意踩到女性 , 然后蹲下对该女子玉足按摩亲吻 , 有人告发 , 被公安逮捕 , 判刑四个月 。 此人的行为在医学上叫恋脚癖 , 属于心理性障碍 , 是人格障碍的一种 。 其治疗是极其困难的 , 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 。 这种轻微性骚扰案件对受害人没有什么伤害 , 对社会危害性也不大 , 现在却采取严刑峻法送人监狱做法 , 个人认为是不妥的 。 判刑入监对一个人是人生分水岭 , 现在轻易的将他这样处理不仅仅影响个人一生 , 也可能给社会留下一个仇恨的种子 。 现在很多重大恶性案件都是劳改释放人员所为 , 也许开初他只是犯了可以警告行拘的轻微罪的普通人 , 仅仅因为监狱一待变成反社会分子 , 所以将人判刑入狱应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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