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 | 赖小民案涉案财物近17亿元已追缴( 二 )


“赖小民案涉案款物之多、金额之大让人触目惊心 。 这表明 , 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 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任重道远 。 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该案 , 释放出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 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涉及金额有多大 , 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 , 都将一查到底 , 绝不姑息迁就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欣然说 。
全力追缴涉案财物 , 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违纪所得和违法所得一起查 , 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 , 努力做到应追尽追、颗粒归仓 。
“如果我们办一个案件只查清了事实 , 而没能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 不能算是一个成功的案件 , 老百姓也会不满意 , 还可能导致腐败分子产生‘牺牲我一个 , 幸福全家人’的侥幸心理 。 ”李艳茹说 。
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 , 处理违纪违法所得 。 对被审查调查人违规违纪违法所得财物 , 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收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 , 对涉嫌职务犯罪所得财物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 近年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陆续制定出台了《中央纪委机关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操作规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 , 细化涉案财物的查扣、移交、保管、处置、监督管理各个环节 , 对工作全流程进行严格规范 。
“涉案财物一般包括大额现金、贵重物品、银行卡、存折、票据、合同、房产、汽车、贵金属、玉石、字画等 , 其形式不同 , 纪检监察机关的追缴方式也有所不同 。 ”李艳茹介绍了四种常见的追缴方式:一是直接收缴 。 对于腐败分子收受的钱款、银行卡、理财产品等 , 经与司法沟通协商 , 全部随案移送 。 二是拍卖追缴 。 对于车辆、家具、贵金属、字画文物、大型摆件等 , 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 按鉴定价格先行移送钱款 。 对可流通变现的物品 , 进行拍卖处置 , 委托三级以上资质拍卖行或第三方平台进行拍卖 , 所得钱款上缴国库 。 三是督促退缴 。 对于未足额上缴的涉案财物 , 通过思想教育要求或责令本人、亲属、相关涉案人足额退缴 。 四是挽回损失 。 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 , 如果发现党员干部通过职务影响收受财物 , 同时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 , 还要一追到底 , 督促和责成有关部门挽回经济损失 。
赖小民案涉案财物数量大、种类多 , 据赖小民案专案组介绍 , 审查调查过程中 , 审查组依法对赖小民办公室、住宅、财物藏匿地等涉案场所进行了搜查 , 对涉案现金、贵重物品、房产、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查封、扣押 , 对相关银行、证券、保险账户进行了查询、冻结 。 对不便搬运、保存及价值不大仍需进一步核实的部分物品原地封存 。 审查期间 , 相关涉案人员主动上交了部分涉案财物 。 审查组全力开展追赃工作 , 加强与公安机关、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华融公司的协调沟通 , 多措并举对资产、资金进行变现、追缴 。 截至目前 , 赖小民案涉案财物近17亿元已追缴到位 , 剩余款项因涉其他在办案件正在追缴中 。
纪检监察机关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赖小民犯罪所得财物 , 随案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系违纪违法所得的 , 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收缴 , 上缴国库 。
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推进金融反腐
金融领域腐败往往与金融市场风险交织在一起 , 一旦处理不当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 , 对金融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 “金融领域反腐必须精准拆弹 , 要严格防止在金融反腐中引发次生风险 。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和银保监会党委全力支持下 , 我们在赖小民案的查办中 , 按照‘三不’一体推进的思路 , 坚持从查清事实、追赃挽损、防控风险、弥补漏洞、重塑生态五个方面同步发力 , 既维护了党的队伍的纯洁性 , 维护了纪法的严肃性 , 也有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体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李欣然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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