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评论丨斗鱼虎牙如若合并,应当接受《反垄断法》的严格检视


游戏直播行业或将再次面临洗牌 。 近日 , 媒体报道称虎牙与斗鱼或将合并 。 据称 , 虎牙和斗鱼将保持各自的平台和品牌 , 并与腾讯旗下的电竞平台企鹅电竞进行更密切的合作 。 如果此事成真 , 斗鱼和虎牙合并后的市值将高达100亿美元 , 月活跃用户数将超过3亿 。受此利好影响 , 斗鱼和虎牙的股价应声大涨;截至8月5日收盘 , 斗鱼和虎牙在美国的股价分别上涨6%和7.8% , 腾讯8月6日在港股的股价收盘也上涨2.8% 。
此前 , 腾讯已经持有斗鱼37.18%的股权 , 为斗鱼的第一大股东 。 另截至2020年4月3日 , 腾讯持有的虎牙股权从此前的31.5%升至36.9% , 正式成为虎牙第一大股东 。鉴于腾讯同为斗鱼和虎牙的大股东 , 对于这场游戏直播行业最大规模的合并事件 , 市场实乃期待已久 。
为什么腾讯会推动此次并购?市场主流观点多认为 , 腾讯此举旨在进一步巩固其在游戏行业的主导地位 。 市场普遍推测 , 斗鱼和虎牙合并后将开展合作共同扩大市场份额;据此 , 两家主流直播平台协调立场 , 减少彼此的竞争和内耗 , 亦将是大概率事件 。 然而 , 这恰好是反垄断执法所警惕和重点关注的对象 。
在反垄断法的视野中 , 此次合并将引致怎样的法律效应?

平心而论 , 并购本身并不可怕 , 反垄断亦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反并购 。 反垄断执法关注的是市场竞争者可能进行的串谋 , 反垄断执法所反对的是排除或限制正常竞争的行为 。 从这个意义上说 , 反垄断执法更关注并购带来的后续发展 。 具体到本次斗鱼和虎牙的合并传言 , 有两个关键点值得持续关注 。
腾讯|评论丨斗鱼虎牙如若合并,应当接受《反垄断法》的严格检视
本文插图

首先 , 斗鱼和虎牙的合并必须根据《反垄断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 并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 。
根据2018年9月18日修订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3条 , 须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为:拟合并的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营业总收入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 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收入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或者拟合并的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总收入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 , 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收入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 超标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 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

斗鱼和虎牙的业务收入无疑已经远超上述标准 。 这就意味着 , 斗鱼和虎牙的此次合并必须向商务部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 反垄断领域的申报事项与普通申报事项的重大不同在于 ,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就申报事项作出决定前 , 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 也就是说 , 未得到商务部批准前 , 斗鱼和虎牙不得实施合并 。
商务部有没有否决此次合并的权力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 根据《反垄断法》第28条的规定 , 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 ,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 2009年3月 , 商务部就曾以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提高潜在竞争对手经营障碍 , 不利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由 , 否决了可口可乐斥资24亿美元收购汇源果汁一事 。
其次 , 斗鱼和虎牙合并后或已达到市场支配地位 , 应当接受《反垄断法》的严格检视 。
从立法层面来看 , 《反垄断法》本身对于市场支配地位有相应的规定 , 单一经营者市场份额一旦超过50% , 即可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该经营者如要反驳 , 需由其提出明确且充分的反证 。

从游戏直播行业来看 , 这一细分市场经过爆发式增长后 , 现已形成了斗鱼和虎牙两强争霸的格局 。 据Mob研究院统计 , 目前斗鱼和虎牙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36.5%和45.9% , 两者市场份额合计已超过80% 。 因此 , 即使通过了经营者集中审查 , 斗鱼和虎牙合并后也并不能为所欲为 。 《反垄断法》为其设计的检视标准非常清晰 , 即市场巨头是否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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