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不想App推荐前女友给我”!抖音、微信读书被判侵害用户信息!最新回应来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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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 视觉中国
黄某表示 , 在使用微信读书的过程中发现 , 即使她与微信好友在微信读书中没有任何关注关系 , 也能够相互查看对方的书架、正在阅读的读物、读书想法等信息 , 而这些信息是她并不愿向他人展示的隐私信息 。
对此 , 腾讯表示 , 展示用户的读书信息经过了用户授权 。 微信读书不仅在《用户协议》等文件中告知用户可以看到微信好友阅读、分享的读物及其读书想法 , 还在具体使用场景中对用户进行了提示 。
在本案第一次庭审中 , 腾讯表示 , 读书信息属于个人信息 , 但是否属于隐私要看情况 。 “特别是其中的类似于读书时长不属于隐私 , 读书的书籍以及他的(读书)想法……一般情况下也不属于隐私” , 被告代理律师、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颖说 。
而原告代理律师、清律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定中认为 , 用户使用微信读书时的读书时长 , 用户阅读的读物 , 以及用户没有公开主动发表的书评 , 包含了用户的阅读习惯 , 阅读时间 , 生活状态 , 乃至于政治立场价值观等多方面的信息 。 在本案中 , 属于原告不打算公之于众的信息 , 符合草案中对于隐私的定义 。
对此 , 法院表示 , 虽然微信读书在用户协议中将读书信息描述为软件使用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你的书架”、“你正在阅读的读物”等信息 , 软件实际还展示读书时长等用户使用微信读书的主要痕迹信息 。 这些信息组合起来一定程度上可以彰显一个人兴趣爱好、审美情趣、文化修养 , 勾勒刻画出一个人的人格侧面 , 而这些恰恰是大量社会评价产生的基础 。 用户应有控制是否对外展示这些信息的权利 。
在未明确告知用户的情况下 , 微信读书将用户的读书信息默认向有关注关系和没有关注关系的微信好友开放 , 与其他阅读应用只向自主建立好友关系的用户展示明显不同 , 不符合用户的合理预期 , 存在较高侵犯用户隐私的风险 。
不过 , 法院认为读书信息不能笼统划入隐私范畴 。 原告被展示的《好妈妈胜过好老师》《所谓情商高就是会说话》两本书不足以形成对原告人格的刻画 , 未达到私密性程度 , 不构成侵犯用户隐私权 , 属于侵犯个人信息权益 。
法院判定:侵犯了原告个人信息权
腾讯需要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
经审理 ,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 , 不同类型人群的隐私偏好不同 , 且互联网具有开放、互联、共享的特点 , 因此在网络环境中 , 对于隐私的界定及判断是否构成侵权 , 需要结合具体场景分析 。
法制“不想App推荐前女友给我”!抖音、微信读书被判侵害用户信息!最新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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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院认定 , 在微信读书中 , 微信好友之间的读书信息默认开放 , 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
原告阅读的两本涉案书籍不具有“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性” , 故不侵害其隐私权 。
1、微信读书、微信为两个独立应用 , 不能当然进行好友关系的迁移
2、读书信息可能构成对用户的“人格画像” , 互联网时代 , 用户应享有自主建立或拒绝建立信息化“人设”的自由
3、微信读书产品设计侵害用户隐私风险较高 , 应就信息处理方式向用户显著告知并征得同意 。
法制“不想App推荐前女友给我”!抖音、微信读书被判侵害用户信息!最新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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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 , 法院判决——
腾讯停止微信读书软件收集、使用原告微信好友列表信息的行为 , 并删除软件中留存的原告的微信好友列表信息;
停止将原告使用微信读书软件生成的信息(包括读书时长、书架、正在阅读的读物)向原告的微信好友展示的行为;
此外 , 腾讯深圳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
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公证费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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