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北京一男子霸占父母的房子和遗产,三个哥哥不干了( 二 )


王父王母生前一直与王小弟共同生活 , 虽然王大哥和王二哥表示王小弟并未对父母尽到照顾义务 , 但都没有证据证明 , 所以 , 王小弟依法可以多分遗产 。
最后 , 法院判决:诉争房屋以及王母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及利息归王大哥、王二哥、王三哥、王小弟共有 , 其中王大哥、王二哥、王三哥分别享有23%的产权份额 , 王小弟享有31%的产权份额 。
王大哥的母亲在生前 , 愿意在生活上给予小儿子帮扶 , 这是她的个人权利 , 但绝不是她的义务 , 毕竟王小弟早已成年 , 不仅应该担起自己的生活 , 还应对母亲履行赡养义务 。
在王母去世后 , 王小弟不应霸占父母遗产 , 先不论谁尽的赡养义务多 ,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 子女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 当然 , 如果哪个子女尽心尽力赡养父母 , 理应多得遗产 , 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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