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民法典:环境保护风向标( 二 )


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绿色专章的一些创新 。 为了惩戒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民法典还规定对这类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 。 此外 , 该章还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了实体法依据 , 解决了环境公共利益司法救济缺乏明确实体法规则的长期困扰 , 民法典首次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责任和赔偿责任 , 并明确了赔偿的范围 。
此外 , 民法典还规定了小区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共有;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 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 针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噪声等时有发生的行为 , 民法典第286条第二款特别规定 ,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这些绿色条款有利于构建和谐美丽社区 。
回顾人类民法典绿色化的百年历史 , 中国绿色民法典的诞生必将成为以民事立法回应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的新的里程碑 。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11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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