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杂志社|入柜前需征得收件人同意,太原市给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定规矩

【记者观察杂志社|入柜前需征得收件人同意,太原市给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定规矩】

记者观察杂志社|入柜前需征得收件人同意,太原市给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定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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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快件箱 , 如今已成为不少小区的标配 , 但也不能随意设立 , 更不能成为“甩手柜” 。 7月2日 , 太原市邮政管理局发布消息称 , 将进一步规范全市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 ,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须在规定期限内备案 , 否则不得经营快件寄递服务 。 而且 , 快件入柜前要征得收件人同意 。
新规明确 ,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自智能快件箱提供寄递服务之日起20日内 , 向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快递末端网点备案 。 根据太原市行业实际 , 自即日起 , 已运营但尚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 应于2020年10月1日前完成备案手续办理 。 逾期仍未办理备案手续的 , 一律不得经营快件寄递服务 。 这样做 , 相当于纳入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视线” , 可以更好地保护用户权益 , 加强寄递安全管理 。
10月 , 太原市邮政管理局将统一公布已备案智能快件箱名录 , 届时各邮政、快递企业不得将快件投放至未备案智能快件箱 。
此外 , 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 , 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 也就是说 , 快件放不放智能快件箱由收件人决定 , 快递员不能图一己之便擅自将快件放到智能快件箱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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