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数增强系列研究之二: 创业板指增强策略研究


导读
1、2020年2月14日 , 《再融资规则》修订正式落地 , 创业板指成分股中有近一半的公司可能符合新规则下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 2020年4月27日 ,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 同日 , 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系列规则 , 标志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进入实施期; 利好的政策刺激与宽松的货币环境也助推 创业板指在2020年乘风破浪 ,截止7月10日的涨幅已达到54.52% , 在各大宽基指数中表现极为亮眼 。
2、我们沿用《指数增强系列研究之一:基于大类因子加权的指数增强策略》中的 单因子增强组合测试法测试了创业板指中有效的因子 , 发现 创业板指内成长因子的表现最为突出:最终我们结合单因子组合的信息比率、最大回撤和因子间的相关性 , 共挑选出 成长因子2个、分析师情绪因子1个、质量因子1个 , 并根据大类因子进行了加权合成 。
3、在我们最终的增强模型设定下 ,创业板指增强策略年化超额收益与信息比分别为7.26%与1.69 , 跟踪误差与最大回撤均控制在5%以内; 今年以来 , 截至6月30日 , 该增强策略在4.69%的跟踪误差下 ,实现了8.70%的超额收益 , 表现十分亮眼 。

4、我们会在样本外持续跟踪该增强策略 , 今年以来的表现已经上传到wind组合 ,欢迎搜索关注 。
风险提示:本报告模型及结论全部基于对历史数据的分析 , 当市场环境变化时 , 存在模型失效风险 。
1、当前市场环境创业板指的配置价值分析
1.1
创业板注册制助力长期健康发展
4月27日 ,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 同日 , 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系列规则 , 搭建起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整体制度框架 。 重要的规则如下: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 , 制度层面整体与科创板相近 。 创业板改革后与科创板的相同之处主要体现在 :
涨跌幅限制相同 。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后 , 新上市企业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 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 。
注册流程相同 。 在试点注册制的安排方面 ,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大体与科创板一致 , 注册程序分为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 。

融资融券与科创板相同 。 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 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 , 实现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当日可供投资者融券卖出 , 允许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出借获配股份 。
创业板改革后与科创板的不同主要体现在:
券商跟投要求放松 。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不再要求券商对其保荐的所有项目进行强制跟投 , 而是仅对未盈利、红筹架构、特殊投票权以及高价发行的四类公司采取强制性跟投 。
上市行业上 , 创业板与科创板具有差异性 。 证监会表示 , 创业板和科创板都承担着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 , 但两个板块各具特色、错位发展 。 科创板重点突出“硬科技”特色;而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 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 体现与科创板的差异化发展 。
在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上 , 科创板要求投资者具备50万元的资产门槛 , 但创业板对存量投资者不设要求 , 对新增投资者的资产门槛则定为10万元 。
此外 , 创业板改革中关于上市条件和退市机制的规定如下:

上市条件方面 , 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 , 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 , 但一年内暂不实施 , 一年后再做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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