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ST康得深夜再收处罚告知书,股票或被强制退市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9日电 28日深夜 , *ST康得(原康得新)发布公告称 , 公司及实控人钟玉当天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 公司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的可能性 , 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7月8日停牌 , 将继续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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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ST康得深夜再收处罚告知书,股票或被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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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T康得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 , 在6月10日晚间 , *ST康得发布公告称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钟玉、董事纪福星、监事周桂芬于6月9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 , 因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根据有关规定 ,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钟玉、纪福星、周桂芬立案调查 。
此后在6月11日晚间 , *ST康得再次发布公告称 , 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 因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证监会决定对康得集团立案调查 。
四次听证会后 , 证监会再发处罚告知书
证监会在告知书中称 , 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 , 证监会于2019年7月5日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90 号)并送达当事人 。
应当事人要求 , 证监会分别于2019年7月31日、11月14日、11月15日、11月19日召开听证会 。 听证会后 , 证监会进一步核查了相关事实并补充调取了证据 。 经复核 , 证监会对本案认定的事实和依据作出部分调整 , 并重新进行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
经查明 , 康得新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 , 2015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 , 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 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 。 通过上述方式 , 康得新《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22.427亿元 , 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6.22%;《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29.43亿元 , 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27.85%;《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39.08亿元 , 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4.19%;《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24.36亿元 , 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711.29% 。 四年时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5.29亿元 。
此外 , 康得新2015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亦存在虚假记载 。 康得新2015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各年末银行存款余额情况;2015年披露为9571053025.20元 , 其中包括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尾号为3796、3863、4181、5278账户(下称“银行账户”)余额4599634797.29元;2016年披露为14689542575.86元 , 其中包括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银行账户余额6160090359.52元;2017年披露为17,781,374,628.03元 , 其中包括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银行账户余额10288447275.09元;2018年披露为14468363032.12元 , 其中包括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银行账户余额12209443476.52元 。
根据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 , 康得新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3家子公司的4个北京银行账户资金被实时、全额归集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西单支行3258账户 , 康得新及其各子公司北京银行账户各年实际余额为0 。
第二 , 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 。
2016年1月22日、11月14日及2017年1月17日 , 康得新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光电材料”)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3份《存单质押合同》;2018年9月27日 , 光电材料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存单质押合同》 。 前述存单质押合同均约定以光电材料大额专户资金存单为康得集团提供担保 , 其中2016年担保债务本金共1482700000元 , 2017年担保债务本金共计 1463050000元 , 2018年担保债务本金共计14630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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