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定义看,文化与哲学、科学的根本区别

如果有人问 , 人类文明或者人类认识世界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呢?我想最好的回答应该是从“制名以指实”算起 , 而不是从给某物下定义算起——这也是文化与哲学和科学的根本区别!也就是说 , 文化是对现实世界的认识 , 所以是“制名以指实”——所以 , 即使是所谓仁义、道德、天命、天良、良心等等 , 在文化人看来 , 也是实实在在的 , 毫无虚言 。也就是说 , 哲学与科学只不过是人类认识“现实世界”的工具 , 所以 , 哲学与科学中的概念或定义 , 只存在于思想者的头脑中 , 只不过是思想者借助其认识、表述“现实世界”某些现象的工具、手段或语言等(其最终目的永远只能是为了人们的生活或文化服务) 。也就是说 , 在“制名以指实”的现实世界中 , 并不存在任何虚无的概念或定义 , 包括《道德经》中所讲的“道可道 , 非常道;名可名 , 非常名 。 无 , 名天地之始;有 , 名万物之母 。 故常无 , 欲以观其妙;常有 , 欲以观其徼”其中的“无” , 也是“故常无 , 欲以观其妙”的“无” , 非虚无空洞或者“只存在于思想者头脑中”的“哲学与科学中的概念或定义”之“无” 。也就是说 , 人类透过哲学、科学或者“哲学与科学中的概念或定义”所认识、理解或看到的世界 , 必然是现象的或虚空的世界 , 只有在“制名以指实”的文化中所看到、感到或接触到的世界 , 才是实实在在的现实或真实的世界 。也许以上表述 , 还有些云里雾里 , 使您产生不知所云或不置可否的感觉:为什么文化就是实在的世界 , 而哲学与科学就是虚在的世界呢?难道“制名以指实”的文化或现实世界就没有概念或定义吗?有 , 但仍然是“制名以指实” , 而非“只存在于思想者头脑中”的“哲学与科学中的概念或定义” 。 比如基督徒或基督教文化中所讲的“信心”中的“信” , 《圣经》给出的定义是“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再比如上帝对以色列先知摩西说“我要打发你去见法老 , 使你可以将我的百姓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 , 摩西对上帝说“他们若问我说:‘他(上帝)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 。 ”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 。 ’”也就是说 , 在“制名以指实”的文化中 , 即使是上帝或 神的“名字”(即所谓“定义”) , 也必须是能让人理性、良知或良心所能够理解、接受的“实在”——即除了造物主 神或者上帝 , 任何物质或被造物都不可能具有、拥有的“品质”——自有永有 。如果您对“制名以指实”的文化 , 与作为工具的哲学与科学的概念或定义 , 以及它们分别指向的现实世界与概念、理念或现象的世界 , 仍不以为然 , 那么请问您“定义一物与定义万物哪个更难”?如果您无法定义万物 , 那您又根据、依据什么或如何定义一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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